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代替GB 2763-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9月3日已正式实施。
2021版GB 2763规定了2,4-滴等564种农药在376种(类)食品中10092项残留限量标准。完成了批准的《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的工作方案》规定的“十三五”末1万项的目标任务,农药品种和限量标准数量达到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相关标准的近2倍,标志着我国农药残留标准制定工作迈上新台阶。
2021版GB 2763标准的主要变化如下:
1、新增部分农药残留限量2985项。
其中,蔬菜、水果等居民日常消费的重dian农产品的限量标准数量增长明显,分别增加了960项和615项,占新增限量总数的32.2%和20.6%,两类限量总数分别占2021版GB 2763食品限量总数的32.0%和24.5%。
2、修订农药残留限量194项
修订了46种农药在玉米等106种(类)食品中194项残留限量标准;
将2甲4氯(钠)等17种农药的176项限量由临时限量修改为正式限量;
将噻草酮等3种农药的19项限量由正式限量修改为临时限量。
需要重点关注的是,此次修订涉及的胺苯磺隆等7种禁用农药和毒死蜱等9种限用农药,均按照检测方法的定量限水平设定限量值,实现了对相应禁限用范围食品种类的全覆盖。
3、新增农药品种81种
新增了81种农药,相应增加限量标准1343项。其中,42种农药已在我国批准登记,39种农药尚未在我国取得登记。
4、修订了12种农药残留物监测定义
修订了2,4-滴异辛酯、吡氟禾草灵和精吡氟禾草灵、氟噻草胺、jia基碘磺隆钠盐、井冈霉素、喹禾灵和精喹禾灵、螺虫乙酯、氰霜唑、三唑醇、噻唑锌这12种农药残留物监测定义及表述。
5、修订了4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ADI)。
修订了丁苯吗啉、氟苯脲、喹禾灵和精喹禾灵这4种农药每日允许摄入量(ADI)。
6、新增20种、修订15种食品名称
增加了以下20种食品名称:小麦全粉、黄花菜(干)、番茄干、马铃薯干、香瓜茄、柑橘肉(干)、苹果干、茉莉花、蒌叶、马郁兰、夏香草、番茄酱、贝母(鲜)、贝母(干)、百合(干)、三七花(干)、哺乳动物脂肪(乳脂肪除外)、鸡脂肪、鸭脂肪、鹅脂肪;
修订了以下15种食品名称:小茴香、莲子、人参、三七、白术、百合、元胡、石斛、黄花菜、菊花、浆果和其他小型水果、热带和亚热带类水果、羊肉、羊脂肪、羊乳。并将枸杞(干)的食品类别从干制水果调整为yao用植物的花及果实类。
7、调整部分配套农药残留检测方法
增加7项农药残留检测方法:GB 23200.116、GB 23200.117、NY/T 1721、SN/T 1971、SN/T 4066、SN/T 4591、SN/T 4655;
更新2个检测方法:《出口水果中克菌丹残留量的检测 气相色谱法和气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0654)和《进出口植物性产品中氰草津、氟草隆、莠去津、敌稗、利谷隆残留量检验方法 液相色谱-质谱/质谱法》(SN/T 1605);
删除2项检测标准:《植物性食品中氯氰菊酯、氰戊菊酯和xiu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GB/T 5009.110)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苯酰胺类农药残留量的测定 气相色谱-质谱法》(GB 23200.72)。
从新标准的变化来看,新标准的特点主要有
² 涵盖农药品种和限量标准数量大幅增加;
² 高风险农药品种监管力度持续加大;
² 蔬菜等特色小宗作物限量标准显著增加;
² 农药残留限量配套检测方法标准更加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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