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是一个大范围的统称,如果按照美国的心理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DSM)第四版的分类,包括重性抑郁单次发作和反复发作、心境恶劣等。其中重性抑郁发作接近现在大家口中的抑郁症。其诊断标准如下:
A、在连续的2周内,出现与以往功能不同的明显改变,表现为下列5项以上,其中至少1项是(1)心境抑郁,或(2)丧失兴趣或乐趣。
(1)几乎每天中大部分时间都心境抑郁,注:儿童或青少年,可能是心境激惹
(2)几乎每天中大部分时间,对于所有(或几乎所有)活动的兴趣都显著减低
(3)显著的体重减轻(未节食)或体重增加(一月内体重变化超过原体重的5%),或几乎每天食欲减退或增加;注:儿童则为未达到应增体重;
(4)几乎每天失眠或嗜睡;
(5)几乎每天精神运动性激越或迟缓(由他人观察到的情况,不仅是主观体验到坐之不安或缓慢下来)
(6)几乎每天疲倦乏力或缺乏精力
(7)几乎每天感到生活没有价值,或过分的不合适的自责自罪(可以是妄想性的程度,不于责备自己患了病)
(8)几乎天天感到思考或集中思想的能力减退,或者犹豫不决(或为自我体验,或为他人观察)
(9)反复想到死亡(不只是怕死),想到没有特殊计划的自杀意念,或者想到某种自杀企图或一种特殊计划以期实行自杀。
B、这些症状并不符合混合发作的标准。
C、这些症状产生了临床上明显的痛苦烦恼,或在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方面的功能缺损。
D、这些症状并非由于某种物质(例如某种滥用药物;某种ZL药品)或由于一般躯体性情况例如甲亢所致之直接生理性效应。
E、这些症状不可能归于离丧;后者即,在失去所爱者后出现这些症状并持续2月以上,其特点为显著的功能缺损、病态地沉湎于生活无价值、自杀意念、精神病性症状、或精神运动性迟缓。
DSM-IV是目前较权威也是应用较广的心理障碍诊断手册,国际通用的ICD-10和ZG的CCMD-3中对抑郁的诊断标准与DSM大同小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