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G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明演化而汇集成的一种反映中华民族特质和风貌的民族文化,是中华民族历史上各种思想文化、观念形态的总汇。从外延上说,ZG传统文化包含了历史上形成的对ZG历史和文化的走向有着重大影响的许多文化形态,如儒家文化、道家文化、佛教文化等等。从内涵上说,ZG传统文化的核心内容就是以儒家思想学说为主要代表的、广泛影响人们的思想和行为的主流观念和价值取向。
ZG古代伟大的思想家孔子所创立的儒家思想体系的核心价值观念就是“礼”。“礼”是指社会人生各方面的典章制度和行为规范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在儒家思想体系中,另一个经常与“礼”相提并论的范畴则是“乐”。二者相辅相成,形成“礼乐文化”。儒家所倡导的“礼乐文化”是ZG传统文化有别于西方文化的特质。
所谓“礼”、“乐”,本源自于上古初民尊祖、祭祖与祭祀天神地祗的活动。“礼”本是指尊祖、祭祖与祭祀天神地祗活动中的一些仪节规范;而“乐”则是与这些礼仪活动相配合的乐舞。后来“礼”、“乐”的所指逐步扩大化、系统化,社会生活各方面的礼仪活动以及与其相配合的乐舞都被泛称为“礼”“乐”。经过夏、商、周三代的演化,就有了所谓的“夏礼”、“殷礼”和“周礼”,汇集成为一整套典章、制度、规矩、仪式,乃至于包括关于礼治的政治思想、伦理思想。西周初年,伟大的政治家周公依据前世流传下来的礼俗并根据时代需要加以损益而“制礼作乐”(《礼记·明堂位》),建立了一整套与当时的宗法社会相适应的礼乐制度,通过“礼乐”的形式把阶级社会中各等级的权利和义务制度化、固定化,使社会秩序处于相对稳定和谐的状态之中,从而形成孔子所景仰的“郁郁乎文哉”的礼乐文明极盛期。
至春秋时代,随着社会形态的演变和政治格局的变迁,逐步出现了“礼崩乐坏”的局面。有鉴于此,伟大的思想家孔子通过总结、清理和反思夏、商、周三代的文化遗产,创造性地以“礼乐”为核心建立起儒家思想体系,使“礼乐”成为儒家思想体系中的核心价值观念。孔子从哲学本体论和社会历史观的角度,对“礼乐”进行了全方位和多层次的阐释和论证,奠定了ZG传统文化关于生命本质与意义目标的基本观念,创拟了旨在让社会各阶级(阶层)在“礼乐”的约束下和谐共处的社会理想,并使古老的“礼乐”观念逐步升华为全社会普遍接受和认可的社会意识形态,使“礼乐”文化成为ZG传统文化的主体内容。此后,经过孟子、荀子等儒学大师的进一步发扬光大,以“礼乐文化”为核心的儒家学说日益兴盛。至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儒家学说更上升到国家法典的高度,不仅受到历代统治者的提倡和尊崇,而且几乎得到社会各阶层的认可和信奉,致使孔子所开创的儒学成为ZGZ古老、Z博大、Z富影响力的学派。
在孔子的思想体系中,“礼”是孔子政治思想和社会伦理思想的出发点和归宿点,其目的和功用是从外部对社会各阶层的人们在行为和思想方面进行教化、约束和规范;而“乐”则与“礼”相辅相成,从内心感化、诱导人们对“礼”(亦即各种社会规范和约束)的衷心认同。礼乐配合,以礼修身,规范人们思想行为;以乐治心,感化人们自觉地按照“礼”的规范来行事,保持人们内心的平衡,从而达到“治国”、“平天下”的目的,保持整个社会秩序的稳定。儒家“礼乐文化”的精髓就是《论语》所提出的“礼之用,和为贵”(《论语·学而》)的社会和谐思想,这也是儒家“礼乐文化”的普世价值所在。众所周知,儒学基本上是一种关于社会伦理的学说,它是探讨宗法等级社会中人际关系的学问。“礼乐”是儒家传统伦理思想道德规范体系的逻辑起点与核心观念。儒家所倡导的“礼乐文化”既是一种社会政治理想,也是一项伦理道德原则与规范。“礼乐”是用来调整和制约人的行为的。它调节着人的主观欲求和客观现实之间的矛盾,使二者之间达到一种能够维持人类社会和谐共处的平衡状态。孔子说:“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礼记·礼运》)可见,在孔子的思想观念中,“礼”的功用就是教化人们按照规范正确处理君臣、父子、兄弟、夫妇及其他社会和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从而达到“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目的。也就是说,“礼乐”是为了应对社会稳态结构的需求而产生的。
“礼之用,和为贵”,高度概括了儒家“礼乐文化”的根本精神。根据这一“贵和”的道德价值取向,儒家主张当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之间发生矛盾与冲突时,应采取宽容、谦让的态度,这样不但有利于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社会秩序,也有助于使整个社会形成强大的凝聚力。当然,儒家所主张的“和”并不是无原则的同一、调和,而是在一定条件和原则下的谐和、融合。所以孔子说:“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中华民族数千年来形成的宽容礼让、谦恭善良、求大同存小异的道德传统,正是这种“贵和”(即崇尚“和谐”)的价值取向长期影响和积淀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