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离子色谱仪及配套相关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宜春市政府采购 2017-10-12

  受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的委托,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就其离子色谱仪及配套相关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久和-YC2017-049

  2、项目名称、数量、技术参数:

项目名称

数 量

单 位

预算总价(万元)

技术参数

离子色谱仪及配套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1

130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和技术规格要求

  3、 投标方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之条件,有能力提供合同项下全部采购内容;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或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截图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警示信息截图、投标单位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5)须提供(离子色谱仪、高速离心机、十万分之一天平)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授权书或中国总代理授权书(中文版)原件;

  (6)为保证质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纳税证明材料和投标人公司人员(清单)的社保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投标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或是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提供(离子色谱仪、高速离心机、十万分之一天平)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授权书或中国总代理授权书(中文版),以上证书必须提供原件用于资格审查。(资格要求除注明提供原件外,其他证书或资质材料可提供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于资格审查),原件验后退回。

  4、以上资料(含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密封好一起递交)请于开标前送达,装于投标书内的视为开标前送达,并在开标后审查。以上资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向市采购办提出申请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按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给以处理。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投送纸质标书。电子版按照电子投标系统进行上传,另外投标时必须携带各自的CA数字证书用于标书解密。

  5、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二章评分细则)

  6、标书发售

  一、招标文件发售(现场报名)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10181630,拟投标人可在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查阅招标详细信息并于20171018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报名并领取相关凭证,否则,招标代理方有权拒绝未报名的投标人投标。

  (2)地点: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宜春市天宝路台商大厦1601)

  (3)售价:零元/份,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下列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验后归还)

  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须提供(离子色谱仪、高速离心机、十万分之一天平)产品制造商生产厂家授权书或中国总代理授权书(中文版)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

  招标文件附件12投标报名表原件。

  7、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8、投标保证金:26000元整。投标人须在201710251630(北京时间)前从企业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足额缴纳,以实际到账为准 (汇款时应注明项目名称、拟投标供应商名称或投标人名称,且应与投标书一致)

  账户名: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2007 3290 1471

  开户行:中国银行宜春市宜阳支行

  9、电子化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111日 上午900 (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且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网址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

  10、采购单位:宜春市公安局袁州分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607058755

  11、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钟欢 传真/电话:0795-3275611 13767557161 邮编:336000

  联系地址:宜春市天宝路台商大厦1601

  E-mail: 15279566111@163.com

  12、信息查阅方式:拟投标人可在宜春市政府采购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查看公告,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下载标书。

  13、同一品牌授权给多家供应商,均视为一家供应商。出现多家供应商代理同一品牌参加投标的情况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同一品牌产品的多家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分法进行打分,分值最高者为有效投标供应商,其他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

  14、投标人须知:

  (1)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招标代理机构(不含税)

  (2)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此次投标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投标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因资料证件不全、失效、达不到标准要求的,均视同无效投标。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宜春政府采购网(http://www.ycf.gov.cn/zwgk/zfcg_11407/)

  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ycztbw.gov.cn/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宜春市站http://ycggzy.jiangxi.gov.cn/yczbw/

  15、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请各拟投标人密切关注。

  16、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宜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7、对招标文件的质疑须在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之内,授权人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和授权书原件将质疑函原件送至江西久和招标服务有限公司,否则,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回复。

  18、温馨提示:各投标单位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400-850-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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