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原子吸收光谱仪招标公告

韶关市政府采购 2020-08-20

  项目编号:440200-202008-804011-0018

  项目名称:原子吸收光谱仪采购项目

  一、采购需求:

  原子吸收光谱仪1套,预算金额:69万元。

  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全部交货至使用地点,并要求在到货后45日(日历日)内保证系统安装调试完毕,并通过验收。

  二、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8 月 20 日至 2020 年 8 月 26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良村坝厂新村11号一楼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元):300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09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良村坝厂新村11号一楼。

  四、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以现场报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并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格式从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sghongxin.cn/下载)。

  (2)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格式从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sghongxin.cn/下载)。

  注: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代表通过了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韶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新华南路22号

  联系方式:0751-876018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韶关市鸿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良村坝厂新村11号一楼

  联系方式:0751-88876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小姐

  电话:0751-888766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需提供的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时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提供本招标文件的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交的材料均有相关部门盖章或电子印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投标时提供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任意一项或多项记录名单;同时,供应商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需提供上述两个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投标人的信用记录,若投标人自查结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信息已失效,供应商必须提供由该记录信息的执行或列入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已报名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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