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施甸县疾控中心离子色谱仪等招标公告

保山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05-29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对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设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进行投标。

  招标编号:Q5300000000820001043

  项目名称: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购买实验室能力提升项目设备

  采 购 人: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施甸县甸阳镇文武路

  联 系 人:赵正香

  电 话:13987511258

  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人民西路328号

  联 系 人:周飞、雷时昆、田富伟

  电 话:0875-2225018

  一、招标概况

  万分之一天平等仪器设备仪器,具体采购清单详见六。

  注:(1)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投标人需对标段内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得缺项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2)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

  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

  交付方式:安装调试验收完成。

  交付地点:施甸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用户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产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采购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2.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标“▲”进口产品的,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或有长期代理证书(原件扫描件)。(不接受二级以下授权,如果授权不是一级授权,必须逐级提供上一级别的授权)。

  2.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2.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

  2.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预算:人民币199.76万元。

  1凡有意参与的单位于2020年05月29日至2020年06月05日17时30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进入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bszwzx.gov.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

  2同时,投标人网上报名成功后,还需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PDF形式)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1249706805@qq.com)进行报名登记:1、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加盖公章);3、所投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单位名称、联系电话、联系人及单位地址以及公告内要求提供的其它相关资料。

  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内按上述要求报名提供资料的,其投标将有可能被拒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若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四、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的时间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06月19日09:00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为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开标厅(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2号楼4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光盘,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bszwzx.gov.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光盘),视为撤回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及相关费用

  1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35000.00(大写:人民币叁万伍仟圆整)。

  1.1投标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施甸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施甸支行

  账号:6232813960000661244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0875-3061288

  1.2投标保证金业务咨询电话:010-86483801。

  1.3投标保证金需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企业基本账户转出,并注明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2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

  3公证费:参照《云南省公证服务收费标准》云价费发[1999]184号文规定的标准,开、评标公证费由中标人向公证处交纳。

  六、采购清单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元)

1

万分之一天平

1

11000

2

离子色谱仪

1

510000

3

顶空进样装置

1

280000

4

pH/离子选择电极测定仪

1

7000

5

流动注射分析仪

1

750000

6

饮用水程控封口仪

1

120000

7

微生物鉴定系统

1

190000

8

多头移液器(套)

1

7000

9

多头移液器(套)

1

7000

10

空气微生物采样器

1

5000

11

干热灭菌器

1

4000

12

生化培养箱

1

6000

13

可调高速匀浆机(均质器)

1

4000

14

超声波清洗器

1

11000

15

样品粉碎机

1

30000

16

手持式采样定位记录器

1

6000

17

空气采样装置

1

7000

18

臭氧测定仪

1

6000

19

高速大容量旋转蒸发器

1

6000

20

激光测距仪

1

600

21

水中微生物膜过滤装置

1

30000

序号8、9多头移液器(套)(8道5-100ul和8道30-300ul);10空气微生物采样器(六级微生物采样);17空气采样装置(空气采样装置)。

  序号1-6允许进口,其他均采购国产仪器。

  序号2、5-6是核心产品,其他均不是。

  质保期:要求≥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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