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河南省膨化食品质监中心气相色谱仪等检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漯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03-14

  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受河南省膨化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临颍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的委托,现对其检测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项目名称:河南省膨化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1.2 招标编号:GMHG17223

  2.招标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及用途:河南省膨化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临颍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购置检测设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主要用于土壤、水、食品、农产品等中的微量、痕量及超痕量元素的定性、半定量和定量分析,能够进行多元素快速测定,同时还可以进行同位素组成分析。气相色谱仪主要用于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及等有害物质的检验分析。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主要用于食品农残、非法添加物、毒物检测等相关物质含量分析检测。

  2.2预算金额:人民币292万元。

  2.3采购内容:本项目共分为3个标包,具体内容如下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交货期

交货地点

备注

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1

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

采购人指定地点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具体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

气相色谱仪

1

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3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1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有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能力;

  3.2具有良好的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4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3.5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设备制造商或中国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6代理商代理的设备如果来自境外,则代理商应具备办理进出口贸易的资质,本项目不接受第三方代理;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8供应商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与采购人、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货物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获取

  4.1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于2017年3月13日至2017年3月20日,每天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2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进出口代理资格、制造商授权书、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财务状况报告(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同时提供加盖公章的上述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4月6日9:00(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第一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2017年4月6日9:00(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第一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河南省膨化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临颍县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测试中心)

  地 址: 漯河市临颍县繁昌路与经四路交叉口

  联系人: 李女士

  电 话: 0395-5650837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国贸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农业路72号国际企业中心B座三楼东侧

  联系人:常宗义、丁福军

  电 话:0371-69136959

  传 真:0371-69131088

  E-mail:yuyuanyl@163.com


更多招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