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等仪器设备采购招标

玉溪市政府采购 2019-11-18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格、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名称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全国水文实验站一期建设工程抚仙湖生态水文实验站设备采购项目第(四)标段;

  2.2 招标编号:云通力采购字(2019)045号;

  2.3 采购预算:218.44万元

  2.4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5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供货及开箱验收;合同签订后 50 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准备工作,具体安装及调试验收时间由双方视现场条件商定。

  2.6 本项目 接 受 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7 招标范围和内容:

序号

设备名称

单位

数量

预算(万元)

是否允许进口

1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

1

152.00

2

流动注射分析仪

1

66.4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3 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三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投标单位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

  3.4 提供最近三年(2016年-2018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不足三年的,按成立后的提供;

  3.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单位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9年11月19日到2019年11月25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高新区财新路36号)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材料购买招标文件:⑴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办理时提供)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办理时提供)。

  4.2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现场报名成功者,请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下同),进入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只有现场报名和电子报名两种方式完成者才算报名成功。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10日09时00分,地点为: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大厅(玉溪市红塔区玉龙路2号)。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需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和现场递交纸质文件,具体要求: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需登录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60.160.190.130:8001/),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云南省水文水资源局玉溪分局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七星街3号。

  联系人:谢 工

  联系电话:1361877567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通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玉溪市高新区财新路36号。

  联系人:唐 庚

  联系电话(传真):0877-8899961、18487208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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