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项目可以申请环保专项资金补贴:
(一)主要污染物减排治理项目。包括化学需氧量减排、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氮减排工程项目。
(二)环境污染整治项目。主要包括列入生态省、生态市、生态区建设的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工程;重污染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工程;饮用水源保护区和重要环境敏感点的综合整治工程以及跨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治理项目。
(三)污染FZ新技术新工艺推广应用示范项目。主要包括污染FZ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及应用。
(四)环境监测监察能力及应急处置等建设项目。主要包括
环境监测、监察及信息系统建设;环境质量、ZD污染源、机动车尾气等监测、监控系统建设。
(五)涉及环境保护、环境规划、生态建设等研究课题。
(六)国家和省、市政府、区政府规定的其他污染FZ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