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记得好像规定D/L构型标记的初衷是为了人为规定右旋和左旋(因为那时人们还不知道哪种构型式右旋左旋的)。规定是说:D-构型是右旋的,L-是左旋的。但实际上标记方法和旋转方向没有... 1.我记得好像规定D/L构型标记的初衷是为了人为规定右旋和左旋(因为那时人们还不知道哪种构型式右旋左旋的)。规定是说:D-构型是右旋的,L-是左旋的。但实际上标记方法和旋转方向没有必然联系,那当时的这个规定现在应理解为错的咯?我们知道D-(+)和D-(-)都有。
2,已经证明了右旋酒石酸的结构与其规定中的D构型结构是一样的,那么不就是证明这个规定是对的么……D的应该就是右旋,L实际也就是左旋……怎么又说D/L构型和旋转方向没有必然联系呢?
我都说的这么详细了,回答的人请不要复制黏贴了。谢谢。答好这奖分。
费歇尔以甘油醛为标准,以D/L命名与甘油醛联系的旋光性的化合物。D、L命名法是没有错误的,只是它有一定的局限性,先说旋光性与构型。一个例子,右旋甘油酸(L-(+)-甘油酸)可以通过L-(-)-甘油醛用溴水氧化得到。之所以也是L构型,是因为反应的时候手性碳上的键没有断裂,所以空间的构型也没变。从这个例子就看出旋光性与构型没有必然关系。这里的构型是人为规定的与标准物相联系而得到的是构型。后来用X-光衍射法测定的酒石酸钠铷的构型正好是和人为规定的一样的。但由于这种命名法的局限,只能表示一个手性碳的构型,所以除了在糖类和氨基酸用的比较普遍,别的还是用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