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J19-87
3.4.3条 低温热水地板辐射采暖的供回水温度应由计算确定,民用建筑的供水温度不应超过60°,供回水温差宜小于或等于10°c
和
根据《民用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之
5.4 热水辐射供暖
5.4.1 热水地面辐射供暖系统供水温度不应超过60℃,供水温度宜采用35~45℃,供回水温差不宜大于10℃。
的规定,可以看出供水温度有下降的趋势(即使是散热器供暖,欧洲很多国家已开始采用60℃以下低温热水供暖,并正朝着进一步降低系统温度的方向发展。
目前,国内也开始提倡低温连续供热,并开始降低传统的热媒温度),
故
采用45℃供水35℃回水应该是比较合适的。
主要原因是考虑到舒适性和经济性的问题,地表面平均温度计算值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表3.1.2地表面平均温度(℃)
区域特征 适宜范围 Z高限值
人员经常停留区 24-26 28
人员短期停留区 28-30 32
无人停留区 35-40 42
供水温度过高,地表温度达不到舒适标准。
这就要求合理设计供水回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