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做好农作物有害生物的专业化防控
一、建立健全植物有害生物的绿色防控体系平台
完善国家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网络、防控指挥调度网络和检疫监管网络。国家ZD加强跨国境、跨区域迁飞性、流行性和检疫性病虫的区域性监控站点建设。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因地制宜加强当地病虫害监控网点建设,建立县级标准观测场和乡镇观测点,ZD作物、重大病虫和ZD疫区要增加监测站点的密度。充分应用物联网、定位系统、地理信息系统以及雷达遥感监测等现代信息手段,加快构建国家和省级农作物病虫害监测预警信息系统、病虫诊断和防控指挥系统、检疫审批和疫情追溯系统,全面提升重大病虫害监测预警、防控指挥和检疫监管等信息化水平。
二、强化重大病虫害防控能力
建立健全县级以上重大病虫害应急防控指挥体系,加强ZD区域的应急FZ设施设备建设,完善重大病虫疫情应急预案,强化分类管理。着力加强稻飞虱、稻纵卷叶螟、小麦条锈病等跨区域迁飞流行性病虫害的区域联防联控,推进源头治理和统防统治;着力加强蝗虫、草地螟、粘虫等暴发性、突发性害虫的应急防控,建立一批GX应急FZ队伍,做好应急防控演练,增强突发灾害应对能力;着力加强小麦赤霉病、稻瘟病、小麦吸浆虫、农区鼠害等常发性重大病虫害防控指导,提高统防统治和群防群控能力;着力加强重大植物疫情阻截带建设和非疫区建设,完善疫情发布与扑灭补偿机制,提升重大疫情阻截防控能力。
三、加强植物有害生物的绿色防控体系执法监管
严格引进种子种苗的检疫审批管理,建立产地检疫和调运检疫的追溯体系,加强ZD种苗繁育基地的检疫措施。严格种子繁育企业、种子批发市场、销售大户等关键环节的检疫管理,建立有效防范植物疫情传播的联合执法与检打联动机制。加强植物检疫员队伍管理,严格考试、考核、准入和退出制度,规范植保植检执法队伍的持证上岗、着装管理和执法行为。强化农药监督管理,加强农药质量监控、风险评估和使用指导,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药坑农害农等不法行为。
四、强化植物有害生物的绿色防控体系科技创新
加强植保科技创新和团队建设,密切农科教和产学研协作,加强病虫害发生规律、监测预警、综合治理等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加强农作物区域性重大病虫综合FZ试验室和野外观测站建设,大力研发植物疫苗、病虫分子诊断、抗病虫品种、航空植保、物联网应用等高新技术,着力研究解决植保基础性、前沿性和实用性技术问题。加快植保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鼓励科研、教学单位专家深入基层开展植保新技术示范推广。加强病虫害生物FZ、生态控制、物理FZ、化学FZ等关键实用技术的集成应用,做好农机农艺融合和良种良法配套,强化科学用药指导和农药抗性监测评估,大力推广绿色植保技术,全面提高农药利用率和病虫害科学防控水平。
五、加强植物有害生物的绿色防控体系公共服务队伍建设
建立健全县级以上植保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植保机构的公益属性和公共服务职能,加强病虫害监测预警、综合FZ、植物检疫、农药应用指导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基层植保实用人才队伍,县级植保机构原则上每10万亩作物不少于1名植保专业人员,环境复杂或病虫害多发重发地区应适当增加植保人员;ZD农业乡镇原则上不少于1名植保员,逐步建立村级农民植保员队伍,并强化职业技能培训。深化植保用人制度改革,采取公开招聘、竞争上岗、择优聘用的方式,选拔有真才实学的专业技术人员进入植保公共服务队伍,确保县级以上植保专业人员比例不低于80%。着力培养植保科研人才、执法管理人才、对外交流人才和推广应用人才,不断提升植保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大力扶持发展植物有害生物的绿色防控体系社会化服务组织
加快培育多元化、规范化的植保专业化服务组织,鼓励支持科研单位、教育机构、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和基层农技组织等开展植保社会化服务。完善病虫害防控补贴机制,积极探索政府购买病虫FZ服务的方式,推广技物结合、全程承包FZ等服务模式,优先支持粮食主产区、经济作物优势区和重大病虫源头区实施专业化统防统治。建立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的备案制度、效果评价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推进专业化FZ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规范服务,强化病虫害信息服务和指导,引导植保专业服务组织持续健康发展,切实提升植保社会化服务水平。
七、着力改善植物有害生物的绿色防控体系物质装备条件
继续实施植保工程项目,强化重大病虫监测防控设施建设,完善县级病虫监控站点建设,在迁飞性流行性病虫发生的关键通道建设一批的区域应急FZZX和航化作业场站。配备病虫调查监测、信息传输、检验检疫、防控处置等仪器设备;大力改善重大病虫防控作业条件,因地制宜装备大中型GX植保机械,鼓励有条件地区发展无人机、直升机和固定翼飞机FZ病虫害。加快GX环保型新药剂、新剂型、新器械的研发。积极支持开发病虫害监测防控专用产品,推进害虫天敌、生物制剂和GX低毒农药等绿色植保产品产业化发展,不断丰富植保物质基础,改善防灾减灾手段,提高现代植保物质装备水平。
八、大力开展植物有害生物的绿色防控体系技能培训
建立健全各级植保服务人员的分级培训制度,县级以上植保公共服务机构的在岗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每5年轮训一次;乡镇植保员和村级农民植保员,每个聘期培训不少于一次。省级植保机构人员和市级植保机构主要负责人的培训由农业部统一组织实施,其他人员培训由地方各级农业行政部门或植保机构组织实施。积极组织开展病虫害综合FZ农民田间学校培训活动,强化对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从业人员的培训,切实提高植保从业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新技术的应用普及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