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好位置 -夹持式样-试验开始前数据清零清伸。钢筋试验 一般规定 (1)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同一公称直径和同一炉罐号组成的钢筋应分批检查和验收,每批质量不大于60t。 (2)钢筋应有出厂证明,或试验报告单。验收时应抽样作机械性能试验:拉伸试验和冷弯试验。钢筋在使用中若有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机械性能显著不正常时,还应进行化学成分分析。验收时包括尺寸、表面及质量偏差等检验项目。 (3)钢筋拉伸及冷弯使用的试样不允许进行车削加工。试验应在20±10℃的温度下进行,否则应在报告中注明。 (4) 验收取样时,自每批钢筋中任取两根截取拉伸试样,任取两根截取冷弯试样。在拉伸试验的试件中,若有一根试件的屈服点、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三个指标中有一个达 不到标准中的规定值,或冷弯试验中有一根试件不符合标准要求,则在同一批钢筋中再抽取双倍数量的试件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中只要有一个指标不 合格,则该试验项目判定为不合格,整批不得交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