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GSP药品库房存储库房温湿度监控(部分)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如下
diyi条 企业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2012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在储存药品的仓库中和运输冷藏、冷冻药品的设备中配备温湿度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对药品储存过程的温湿度状况和冷藏、冷冻药品运输过程的温度状况进行实时自动监测和记录,有效防范储运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影响药品质量安全的各类风险,确保储存和运输过程的药品质量。
第二条 系统由测点终端、管理主机、不间断电源以及相关软件等组成。各测点终端能够对周边环境温湿度进行实时数据的采集、传送和报警;管理主机可对各测点终端监测数据进行收集、处理和记录,并具有报警功能。
第三条 系统温湿度数据的测定标准值应当按照《规范》第八十五条有关规定设定。
第四条 系统温湿度测量设备的Z大允许误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测量范围在0℃~40℃之间,温度的Z大允许误差为±0.5℃;
(二)测量范围在-25℃~0℃之间,温度的Z大允许误差为±1.0℃;
(三)相对湿度的Z大允许误差为±3%RH。
第五条 系统应当自动地对药品储存运输过程中的温湿度环境进行不间断监测和记录。系统应当至少每隔1分钟更新一次测点温湿度数据,储存过程中至少每隔30分钟自动记录一次实时温湿度数据,运输过程中至少每隔5分钟自动记录一次实时温度数据。当监测的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时,系统应当至少每隔1分钟记录一次实时温湿度数据。
第六条 当监测的温湿度数据达到设定的临界值或者超出规定范围,以及系统发生供电中断等情况,系统应当能够实现就地和在指定地点进行声光报警,同时采取短信通讯等方式对不少于3名指定人员报警。
第七条 系统各测点终端采集的监测数据应当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一)测点终端采集的数据应当通过网络自动传送到管理主机进行处理和记录,并采用可靠的方式进行数据保存,确保不会丢失和不被改动;
(二)系统应当具有对记录数据不可更改、删除的功能,不得设置反向导入数据的功能;
(三)系统不得对用户开放温湿度校正参数调整功能,防止用户随意调整校正参数造成监测数据失真。
第八条 企业应当对监测数据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按日备份,备份数据应当存放在安全场所,数据保存时限符合《规范》第四十二条的要求。
第九条 系统应当与企业计算机系统进行连接,自动在计算机系统中存储数据,可以通过计算机终端进行实时数据查询和历史数据查询。
第十条 系统应当有应急保障措施,可以独立地不间断运行,不能因供电中断、计算机关闭或故障等因素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或造成数据丢失。
第十一条 系统应当保持独立、安全运行,不得与温湿度调控设施、设备联动,防止温湿度调控设施、设备异常导致系统故障的风险。
第十二条 药品仓库、运输设备中安装的测点终端数量及位置应当能够准确反映温湿度的实际状况。企业应当对储存设施的测点安装方案进行测试和确认,对冷藏、冷冻储存及运输设施设备的测点终端安装方案进行验证。
第十三条 药品库房或仓间安装的测点终端数量及位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每一独立的药品库房或仓间至少安装2个测点终端。
(二)平面仓库每300平方米面积至少安装1个监测终端,每增加300平方米面积至少增加1个测点终端,不足300平方米的按300平方米计算。
平面仓库测点终端安装的位置不得低于药品货架或药品堆码垛高度的2/3位置。
(三)高架仓库或全自动立体仓库的货架层高在4.5米至8米之间的,每300平方米面积至少安装2个测点终端,并均匀分布在货架上、下位置;货架层高在8米以上的,每300平方米面积至少安装3个测点终端,并均匀分布在货架的上、中、下位置;不足300平方米的按300平方米计算。
高架仓库或全自动立体仓库上层测点终端安装的位置,不得低于Z上层货架存放药品的Z高位置。
(四)储存冷藏、冷冻药品仓库测点终端的安装数量,应当符合本条上述各项的要求,其计算安装数量的单位按每100平方米面积计算。
第十四条 每台独立的冷藏、冷冻药品运输车辆或车厢,安装的温度测点终端数量不得少于2个。车厢容积超过20立方米的,每增加20立方米至少增加1个测点终端,不足20立方米的按20立方米计算。
每台冷藏箱或保温箱至少应当放置一个可移动的测点终端。
第十五条 测点终端的安装布点位置应当考虑仓库的结构、出风口、门窗、散热器分布等因素,防止因安装位置不合理而影响对环境温湿度监测的准确性。
第十六条 测点终端应当安装牢固、位置合理,可有效防止储运设备作业及人员活动对监测设备造成影响或损坏,测点终端的安装位置不得随意调整。
第十七条 企业应当对测点终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校准,对系统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并建立档案。
第十八条 系统应当能满足相关部门实施在线远程监管的条件。
第十九条 承担药品委托储存及配送的企业,应当符合本附录的各项规定。委托药品运输的企业,应当按照《规范》及本附录的要求,对拟委托企业进行质量保障能力的审核,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委托运输。
(一)药品储存库房或仓间需验证的项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温度分布特性的测试与分析,分析超过规定的温度限度的位置或区域,确定适宜药品存放的安全位置及区域;
2.温控设施运行参数及使用状况测试;
3.温控系统配置的温度监测点参数及安装位置确认;
4.根据操作实际状况测定开门作业对库房温度分布及变化的影响;
5.断电状况测试实验,确定设备故障或外部供电中断的状况下仓库保温情况及变化趋势分析;
6.每年应当至少做两次本地区极端外部环境的高温和低温条件下,保温效果验证;
7.库房新投入使用前或改造后应当进行空载验证,定期验证时应当做满载测试验证。
三、药品储存温湿度监测系统概述
(1)系统组成
一套功能全面的温湿度监测系统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部分产品为可选项):
1、温湿度变送器、电源适配器、通讯转换器、控制转换器、声光报警器、UPS、工业计算机、
显示器、通讯线缆及施工所需辅助设施等。
2、温湿度监测软件:根据实际监测的需要,提供实现各功能的温湿度监测软件。
(2)系统功能 、特点
1、系统软件功能:通过监测软件实现对监测区域的温湿度实时监测、数据闪烁语音报警、短信报警、电话拨号报警、远程自动控制(如空调、加湿机、除湿机、风机等设备的启停控制为可选项)、实时曲线、历史曲线、数据报表、数据存储、打印、数据转存为TXT、EXCEL等。
2、系统硬件功能: 现场带背光的LCD温湿度测量值显示、现场声光报警、对空调、加湿/除湿机、风机控制,其它功能按需要订制。系统运行采用当下主流配置工业计算机,系统支持从win98到Z新的win7操作系统,兼容性非常好,可在不同配置和操作系统下平稳运行。
3、支持多种组网方式:系统支持485总线、以太网、GPRS无线网络、免费频段无线网络等目前各种通讯方式,不同现场可选择其中一或多种组网方式,实现灵活组网、方便组网,实现系统构架的Z优化、简便化、实用化。
4、丰富的用户管理功能:据使用者操作权限不同,设置不同的管理权限,实现分区、分级、分权限的软件操作管理,高权限者可查看不同区域的各类参数,并可修改相关参数,较低权限者只能查看指定区域的数据,能对参数设置进行修改。
5、规范、生动的软件界面:系统采用组态软件平台开发,具有功能丰富、性能稳定、界面生动、美观的特点,据需要可绘制电子地图、监测点分布图等,达到监测位置准确,监测对象一目了然的效果,确保出现报警时,以Z快的速度准确定位报警地点,以便及时做出有效处理。
6、系统升级、系统扩展、维护方便:模块化的管理,便于软件的升级、系统扩展及日常维护。
7、系统提供与其它系统平台对接接口(开放数据库互连接口(ODBC)),轻松实现与其它系统数据交互,实现监测信息共享。
8、据需要可以选配LED电子屏或大面积液晶显示器,可放于监测ZX或其它位置,便于温湿度数据的查看或作为公共信息看板使用。
9、系统从网络访问方式上分为单机版和网络版,单机版软件不支持网络访问,只允许在运行监测系统的计算机上对温湿度数据进行监测与管理,单机版适用于相对独立的区域性监测;网络版支持通过内部网络或互联网的远程计算机通过网络来对温湿度数据进行查看与管理,网络版适用多区域、需要分散与集中监管的远距离监测与管理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