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5年,甲醛就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确定为可疑致癌物。2004年甲醛被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确定为1类致癌物。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于2004年6月在其153号出版物中公告,甲醛由2类致癌物质上升为1类致癌物质。
报告称这个结论是来自10个国家的26位科学家对甲醛现有的致癌证据进行评价后得出的。他们认为,以前的结论——"第2A类致癌物质(很可能对人致癌)"是基于较少数量的研究,但新近对接触甲醛人员的研究资料已经增加了这方面的证据。专家认为:有足够的证据叫以证明甲醛能引起人类的鼻咽癌,这种癌症在发达国家比较少见;另外有不太充分的证据证明甲醛可引发鼻腔癌和鼻窦癌,并有强有力的证据(但尚不够充分)证叫甲醛可引发白血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