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师傅原定若干小时内加工一批零件。他又估算了一下,如果按照如果按照原定计划加工120个零件后,工作效率提高了25%,可提前40分钟完成,如果一开始工作效率就提高20%,就可提前1小时完成。他原计划每小时生产多少个零件?
请用比例法解答
此题的关键还是在于找出不变量,确定正反比例关系。
由于加工120个零件后,加工余下的零件工作效率提高25%,则提高后的工作效率与原工作效率比为(1+25%):1=5:4,而工作量(即加工120个零件后余下的零件)没有改变(不变量),所以,所需时间与原工作时间的比应与效率成反比例关系,即4:5。这样加工余下零件原来所用时间是:
40÷(5-4)×5=200分钟=10/3小时。
如果一开始工作效率就提高20%,提高后的工作效率与原工作效率比为(1+20%):1=6:5,所需工作时间与原工作时间之间的比是5:6,于是原工作时间为1÷(6-5)×6=6小时,这样便可知道加工120个零件原来需要6-10/3=8/3小时,所以,他原计划每小时加工零件120÷8/3=45个。
说明:根据工作总量一定,工作时间和工作效率成反比例的关系推出王师傅加工120个零件原来所需的时间,进而就可推出他原计划每小时加工的零件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