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检验通常只针对出厂检验和贸易计量。国家只会针对某些场合做出“必须使用有效的……”这样的规定,这里所说的“有效”就包括了一些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验。像化工厂这样的危险场所也就是根据这样规定对燃气报警设备定检定校的。所以你要的强检条文,特别是家用场合的条文,至少我没有听说过。
燃气报警仪传感器本身的使用寿命很短,并且和使用场合关系很大,国际品牌的工业用产品,6个月就要检查一次,所以家用产品不大会出现强检要求。
热水器、燃气灶等民用产品上装的熄火关断装置,是属于一次性出厂检验产品。
下面两个国家标准是我工作中用到的和燃气报警相关标准,不知道对你有用不?
GB/T 12474-2008 空气中可燃气体爆炸极限测定方法
http://www.standard5.cn/soft/gbt/sort052/standard-6479.html
GB 50493-2009 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http://www.standard5.cn/soft/gbt/sort043/standard-64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