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声波清洗机检验规程
1.目的
本检验规程用于超声波清洗机检验规程。
2.试验环境条件
2.1 温度:常温
2.2 湿度:30%-95%
3.使用仪表
3.1 500型万用电表
3.2 ZC25-4兆欧表
3.3 示波器
3.4 数字钳形表
4.检验品质要求
4.1 直观检查机身各部分结构应牢固可靠,机身正直平稳,外表无明显划伤、锈蚀现象。
4.2 金属部分不得有毛刺及锋口利角等加工缺陷。
4.3 金属焊接处不应留有焊渣飞溅物,采用氩弧焊的地方应清洗干净不得留有残余酸洗物。
4.4 机器脚轮应转动灵活、无卡点。
4.5 各清洗缸、槽内注入3/4深的清水,一小时后检查各缸体及液路管道与阀门不应出现渗漏现象。
4.6 开启冷气制冷系统,数分钟后冷气管道上会附有一层霜,各气路管道不应出现泄漏现象,冷冻机组在运转时不得有异常声响和严重的抖动现象。
4.7 超声缸、蒸气缸、蒸馏缸应能正常加温,并根据需要能进行温度控制。热偶线探头应牢固紧贴缸体不松动。
4.8 开启超声波电路,观察超声缸的工作状态并作出效果判断。
4.9 用示波器测量超声波电路的振荡频率,萤光屏上显示的波形应清晰稳定。
4.10 用万用电表测量超声波印刷电路板的输入电压,应在145V-170V之间。
4.11 用交流电流表串入印刷电路板的输入电源中,超声波电路在工作时单板电流应在0.6-1.2之间。
4.12 使过滤泵和喷淋泵内有供给水源,开启过滤泵和喷淋泵应能正常工作,且无异常声响。
4.13 检查各接线端子应良好并且牢固可靠接触。
4.14 用钳形电流表测量各发热元件的电流值应基本符合所测发热元件的功率值。
4.15 被检验的超声波清洗机符合本章第5项全项的可发放产品合格证办理入库手续,收取“生产流程卡”存档保存,并做好检验记录。
4.16 被检验的超声波清洗机如有不符合项的应做好不合格标识,同时填写《不合格品处理单》送交仪器保管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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