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京主持召开生态环境部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会议认为,两项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出台,有力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在现阶段坚持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同时,更加注重风险防范与管控,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是生态环境管理工作的重大进步。
两项标准的实施将为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对于全面实施“土十条”,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人居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要扎实做好相关导则指南以及对应标准规范的制修订工作,做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与新标准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夯实土壤污染FZ工作基础。要积极主动做好新标准的宣传解读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为标准的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月12日,生态环境部部长李干杰在京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草案)》。
会议指出,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制修订步伐明显加快,生态环保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及时修改和废止与上位法冲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生态环境部的法定职责,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积极作用。2018年1月1日起,环保税正式开征,排污收费制度退出历史舞台,及时废止有关排污收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征收排污费改为征收环保税的必然结果,也是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和严格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紧迫性,主动作为,常抓不懈。根据“谁制定、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适时认真做好与上位法冲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废止工作,为打好污染FZ攻坚战,建设美丽ZG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会议认为,《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草案)》的制定是落实《土壤污染FZ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源头预防、全过程管理以及强化风险管控的工作思路,对推动落实土壤污染FZ各项任务,打好净土保卫战具有重要意义。
会议强调,要以这一部门规章出台为契机,进一步配合做好《土壤污染FZ法》制定工作。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积极谋划打好净土保卫战,确保“土十条”各项任务如期完成,推动土壤环境管理工作取得新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