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基因食品标记法
2016-09-071028近日,美国参议院以63:30投票通过了一项法案,将为标记由转基因生物(GMO)制成的食品创建一个全国性标准。此次投票标志着一直推动联邦政府设立单独的全国性标准的食品公司、农场团体和生物技术公司赢得了胜利。它们希望借此摆脱各州标记法律五花八门的局面,比如7月1日在佛蒙特州生效的一项法律。不过,GMO批评者认为,此项法案并未充分保护想知道某个产品是否含有转基因成分的消费者。
在就该法案开展辩论期间,参议员Patrick Leahy对其进行了抨击,认为它是“一项提案引发的闹剧”。Leahy表示,“该法案支持者的行动是如此迅速,以至于没有通过国会委员会程序,也没有辩论或修改过程。因此,我们无法确保法案中的言辞确切反映了他们所说的内容。现在只能把他们的话当真。”
不过,支持此项法案的参议员Joe Donnelly认为,这是一项合理的举措。“它提供了公平、客观的信息,不用让安全的食品蒙上污名。”Donnelly介绍说,“经过数月讨论,我们发现了一项合理的提案,能以负责任的方式将正确的信息带到我们的家里和杂货店中。”
此次立法将阻止各州颁布强制性的标记法律,并要求食品厂商利用3种不同标记之一,向消费者告知产品中存在GMO。生产商可提供包括一种表示GMO存在的美国农业部(USDA)标志在内的标签,利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打印标签,或者添加同成分信息连接起来、可供扫描仪及智能手机读取的二维码,从而达到遵守这一规定的目的。小型企业还可以选择在包装上印有电话号码或网址,以指导消费者获取额外信息。USDA有两年时间决定哪些产品需要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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