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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空气质量“十差”须有“罚补”跟进

2015-02-041045

  发布空气质量“十差”须有“罚补”跟进

  2月2日,中新网消息指出环保部近日发布了2014年74个城市空气质量状况。数据显示,空气质量相对较差的前10个城市分别是:保定、邢台、石家庄、唐山、邯郸、衡水、济南、廊坊、郑州和天津。

  去年,环保部就已发布了2013年ZG空气质量“十差”城市,其分别是:邢台、石家庄、唐山、邯郸、济南、衡水、天津、保定、郑州和廊坊。而近日发布的2014年ZG空气质量“十差”城市,与去年“十差”城市完全相同,所不同的只是位次有了变动。这表明,2013年空气质量“十差”城市没有一个能冲出重围,2014年再次上演了不光彩历史,要终结空气质量“十差”城市还任重道远。

  由此进行推断,明年环保部发布2015年ZG空气质量“十差”城市,这些已在黑榜上呆了两年的城市,很有可能大多摘不掉Z差帽子,甚至都摘不掉Z差帽子,以致成为“三连差”。

  如果是这样,只发布空气质量“十差”城市,对其就没有多大震慑作用。如果没有与之相配套的“罚补”、“罚改”等惩戒措施,发布就会成为“空转”或空谈,以致“空对空”,这只会助长形式主义。

  要把发布“十差”城市做实,至少要按“事不过三”规则进行“罚补”、“罚改”等惩戒。对S次成为空气质量“十差”城市,在排名信息发布后要进行约谈,促使其拿出整改措施,在再评时要摘掉Z差帽子,至少要进位次。对再次成为“十差”城市,在排名信息发布后要提出警告,促使其背水一战,至少要接近冲出重围。对连续3次被评为“十差”,则要对相关官员进行严厉惩处,包括党纪政纪和经济惩罚,有的要辞职走人,让能扭转局面的官员上岗,以防上演“四连差”,让无助的市民跟着遭罪。

  空气质量“十差”城市不是公布了事,而是挥出祭刀,让“罚补”、“罚改”等惩戒措施跟进,相关城市官员可能感到委屈,认为历史欠账不该只由自己买单。如连续两年的“十差”城市中,有7个来自河北省。河北省有关负责人要改变或终结这种被动局面,难度显然要大许多。但是正因为如此,就更需要把压力变为动力,加倍还历史欠账。后任为前任还账,既有这个责任,也有这个义务,不能怨天尤人。只要拿出破釜沉舟的决心,拿出大于别人的努力还历史欠账,不仅能够见效,而且也更容易见效,终究能够冲出重围,走向明亮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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