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心机安全指引
2016-05-31757操作本离心机前,请您认真阅读本操作说明书。
请遵循事故预防的操作指南和法律规章,以及专业上的安全法规。使用规程中请遵守当地的法律规章以及环境保护指示。 本离心机操作安全。
但是,如果未经过培训的人员用本仪器进行其使用范围以外的操作,将会为使用者以及其他人造成危险。 离心机应放在坚固平面上。
使用离心机之前确保转子已牢固安装。
在离心机运作的任何时间内,确保离心机周围300mm的安全区内没有人员以及有害物质。
请勿在仪器运行过程移动或撞击仪器。
非错误或紧急情况,请勿在转头停止转动前接触转头。
避免冷凝造成的损害。离心机从冷冻室转入常温室时,请先在冷冻室常温运行30分钟或在常温环境上不接通电源让仪器自然升温3小时。
均匀装载转子,所有的位置都应填装。 请在离心机外填充离心管。
离心管容量不能超过说明书所规定的容量。
标配的玻璃离心管RCF不能超过4000 (DIN 58970, pg. 2)
请使用制造商授权的配件离心(适配器,框架,支架等)。
本离心机用于分离Zda比重为12.kg/dm3的物质或混合物。
只能在平衡允许的范围内操作离心机。
不能在有爆炸危险的地方操作离心机。
以下情况不能使用离心机:
-易燃易爆物质
-混合会反应大量能量的物质
若用户需离心有毒物质、含有毒成分的混合物、辐射物或病原微生物体,须采取相应的措施。
根据法规EN61010-2-20,只有采取了额外的措施(如在吊篮与盖子或角转头与盖子之间进行生物密封)该离心机才能成为生物安全体系。在有二级危险物质(参见世界卫生组织的《实验室生物安全手册》)的情况下,请使用一个生物安全体系。这样,支架和盖子之间的生物密封(包装戒指)就可以阻止小液滴和烟的逃逸。带特制螺帽的离心管,也可以用于有毒物质的离心,可从供应商那里额外订购。
当离心二级以上的危险物质的时候,需要采用更为安全的保护措施,必须使用带特制螺帽的离心管。
有关生物安全体系的更详细资料,请参阅《转头及配件》,如有疑问,请与制造商联系。
请勿在本离心机内使用强腐蚀性的物质,这样会损坏转头、支架以及附件的机械性能。
任何转头、支架或附件,若有明显的被腐蚀迹象或机械损伤,请勿继续使用。
由厂家认可的工程师维修 请使用原配部件与配件。
根据德国的Medizinische Ger teverordnung MedGV(YL器械规章),离心机属于第3类器械。
符合IEC 6010-1/-2与IEC 6010-2-020安全法规。
仅在以下情况下可确保离心机的安全可靠性:
离心机的操作与《操作手册》相符;
由厂家认可的工程师维修;
离心机的供电符合IEC规定的要求;
由专家进行UVV-VBG7z测试。
使用机械自动操作离心机的时候,请特别注意主开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