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被列新疆“十三五”环境保护需求
2016-08-24486空气污染中的两位陌生“客人”,臭氧和挥发性有机物,正在成为威胁我们身体健康的“隐形杀手”。8月22日,记者从自治区环保厅公布的《新疆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解读和环保需求》中了解到,目前,臭氧污染控制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已被列入新疆“十三五”的环境保护需求中。
新疆环境监测总站的监测显示,今年7月,臭氧S次成为全疆部分城市的S要污染物,其中,北疆12城市的臭氧污染天数比例达88.4%,南疆和东疆7城市臭氧污染天数比例达28.6%。
乌鲁木齐市在7月,仅出现一天污染天,这一天污染也源于臭氧污染,监测显示,7月28日,乌市臭氧浓度值达162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160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达到三级轻度污染。
国内研究和监测显示,目前,臭氧已逐步成为国内继PM2.5后,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Zda的污染物。
据疆内环保专家分析,臭氧和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控制,之所以被列新疆“十三五”环境保护需求,主要是因为臭氧污染正在影响疆内空气质量,而臭氧的形成又和挥发性有机物有很大的关系。
据这位专家分析,由于挥发性有机物VOC进入空气中后,会和氮氧化物,在紫外光照射的条件下,发生一系列光化学链式反应,提高大气的氧化性,引起地表臭氧浓度的增加,因此,挥发性有机物VOC是臭氧形成的重要“元凶”。
据了解,臭氧主要来源于:燃煤、机动车尾气、石油化工等排放出的一次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主要来源于:加油站、油罐车、喷漆行业、汽车美容、家具制造等的排放。
国内研究资料显示, 臭氧被誉为“地球卫士”,它主要聚集在地球表面10至50公里的平流层,专门吸收紫外线,保护地球上的生物不被强烈的紫外线晒死。
但是,如果人们生活的地表臭氧浓度增加,臭氧聚集在地面仅有10至100米的空气中后,臭氧就会从地球卫士转变为健康杀手,刺激和损害眼睛、呼吸系统等黏膜组织,造成人群头疼、胸闷、肺功能损伤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