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

农业、粮食行业技能鉴定机构

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资格考核制度


根据《劳动法》 、《职业教育法》文件精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示。其中食品检验工资格证书被正式取消,取而代之的是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这个工种。


从过去的食品检验工(原职业代码:6-26-01-08)到现在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职业代码:4-08-05-01),变化的不只是证书的正式名称、代码;当然其适用范围及相应职业标准也由此可见一斑,食品检验工资格证没了,不是说不需要食品检验员这一职业了,而是说名称由以前的食品检验工变为了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划分到农业部负责,范围也所有扩大,而持有原来的食品检验工证书的人,其证书仍然有效,只不过再想考取这一行业的证书,就只有农产品食品检验员了。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贯彻对食品检验人员持证上岗的要求。为此,相关部门可开展了“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考核工作。


培训考核对象


各食品生产企业从事乳及乳制品检验(化验)人员;粮油及制品检验(化验)人员;肉蛋及制品检验(化验)人员;白酒、果酒、黄酒检验(化验)人员;饮料检验(化验)人员;糕点、糖果检验(化验)人员;啤酒检验(化验)人员;罐头食品检验(化验)人员;调味品、酱货、腌制品检验(化验)人员;水产制品检验(化验)人员; 茶叶制品检验(化验)人员等。


职业资格分级


职业资格鉴定分为:初级、中级、高级、技师和高级技师五个农产品食品检验员等级。


教材及考核方式


统一使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定的专用培训教材;职业鉴定考核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部分采用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技能操作部分采用实际操作(或笔试)方式进行考核鉴定。


证书颁发


经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鉴定考核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级别的“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从事食品检验(化验)工作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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