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略阳县人民医院心脏彩超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汉中市政府采购 2017-11-22

  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略阳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对略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略阳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COCITC-ZLYXA-171163

  三、采购人名称:略阳县人民医院

  四、采购人地址:陕西汉中市略阳县城关镇

  电话:0916-4822413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154号易和蓝钻23层西

  联系方式:029-88852536

  六、采购内容和要求:(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包:采购内容:肺功能仪 数量:1台 项目预算:6.5万元

  第二包:采购内容:耳鼻喉科综合治疗台 数量:1台 项目预算:9万元

  第三包:采购内容:心脏彩超(进口) 数量:1台 项目预算:240万元

  第四包:采购内容:体外冲击波疼痛治疗仪 数量:1台 项目预算:20万元

  第五包:采购内容:微量元素分析仪 数量:1台 项目预算:12.5万元

  第六包:采购内容:细菌培养敏实验设备 数量:1台 项目预算:18万元

  自动粪便处理仪 数量:1台 项目预算:24万元

  第七包:采购内容:血气分析仪 数量:1台 项目预算:14万元

  第八包:采购内容:体外碎石机 数量:1台 项目预算:19万元

  项目性质:自筹资金

  项目用途:医院自用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九、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7年 11 月 23 日至2017年 11 月 29 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154号易和蓝钻23楼西)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15 日下午14:00整(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7年 12 月 15 日下午14:00整(北京时间)。

  3、投标开标地点: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西安市二环南路西段154号易和蓝钻23楼西)。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康艳容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8852536/89289691

  开户名称:中海建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分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土门支行

  账 号:37000 7971 920000 3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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