锡林郭勒盟市政府采购 2017-11-22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水文勘测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水文勘测局专用设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离子色谱仪、超声波清洗机、实验室洗瓶机)采购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水文勘测局专用设备(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离子色谱仪、超声波清洗机、实验室洗瓶机)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MGGCG2017-ZH-GK-125
批准文件编号:锡财购准字(公开招标)【2017】14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海铭
项目联系电话:1372209800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水文勘测局
联 系 人:丁山
联 系 电 话:1884799076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王海铭
联 系 电 话:0479-8816270 13722098004
代理机构地址: 锡林浩特大酒店行政办公区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内容:
包号 |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附件材料 |
1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ICP)(1套)、离子色谱仪(1套)超声波清洗机(1套)、实验室洗瓶机(1套) | 4 | 详见招标文件 | 1620000 |
1.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水文勘测局
2.交货期:签订合同为准。
3.质量要求: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评标准。
4.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一周内支付合同总价的60%预付款。
(2)现场接收验货后支付20%。
(3)合同完工验收后2周内支付15%。
(4)其余5%部分在合同验收结束一年后一次性支付。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要求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为符合本项目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必须提供针对本项目出具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22日 08:30 至 2017年11月2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1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1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锡林郭勒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1004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