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政府采购 2017-11-16
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便携式快检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便携式快检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71109Z126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志闯
项目联系电话:0432-6211899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址:吉林市昌邑区
联系方式:祝立成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惠鹏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志闯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市昌邑区维昌街28号阳光广场C座九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便携式快检设备采购项目
便携式快检设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以是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其代理经销商。2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供应商如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的企业,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本采购项目)、税务登记证(五证合一除外)、组织机构代码证(五证合一除外)。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任何不良信用记录。5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6同一生产厂家授权的不同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生产厂家与其授权经销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只允许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总部参加投标,或者由生产制造商总部全权委托一家代理商参加),否则作无效标处理。7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投标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具有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16日 08:30 至 2017年11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2日16时止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2017年11月16日至2017年11月22日到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吉林市解放西路16号政务服务中心八楼807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