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崇左市江州区妇幼保健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等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崇左市政府采购 2017-11-09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崇左市江州区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崇左市江州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崇左市江州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ZTCZ-HWZB-2017-04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农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796618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崇左市江州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崇左市江州区新民路一巷

  联系方式:黄工,0771-782470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农工,0771-7966188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东源名城A区3栋6/7单元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对崇左市江州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崇左市江州区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HZTCZ-HWZB-2017-047

  1.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4、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标段名称

货物名称

单位

备注

I

全自动生化分析仪

1台


II

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1台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1.5、采购预算金额:第I标段:人民币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第II标段:人民币叁佰伍拾万元整(¥3500000.00)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内容):《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要求,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不接受未按本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发售时间:2017年 11 月 9 日至2017年 11 月 15 日(正常工作时间)每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

  4.2发售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不代办邮寄,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报名处接受报名:(1)单位介绍信;(2)投标人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未实行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必须提供)】;(3)投标人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资质复印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提供);(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代理人2017年7月至9月份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6)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内)复印件;(7)投标单位的2016年度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2016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8)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复印件;(9)投标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核查(委托代理时法人身份证除外)。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将被拒绝报名。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第I标段: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第II标段:人民币柒万伍仟元整(¥75000.00);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从基本户转帐至以下账户(以到账为准,且须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崇左友谊大道支行

  开户账号1:45001598054059556677

  6、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7年 12 月 1 日 10 时 0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由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接收,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7年 12 月 1 日 10 时 00 分在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开标材料出席开标会议。

  8、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bsggzy.cn、海特公司集团网http://www.ht666666.com。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崇左市江州区妇幼保健院

  地 址:崇左市江州区新民路一巷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71-7824703

  招标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崇左市友谊大道东源名城天怡苑6/7单元

  联 系 人:农工 电话: 0771-7966188(兼传真)

  监督部门:崇左市江州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股

  电 话:0771-7829899

  招 标 人:崇左市江州区妇幼保健院

  招标代理机构:海之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11 月 8 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备法人资格,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要求,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5、不接受未按本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2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1月09日 09:00 至 2017年11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01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2月01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崇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左市城南新区石景林路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楼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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