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市政府采购 2017-10-26
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检验检测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7年第一批平潭综合实验区检验检测中心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7年第一批平潭综合实验区检验检测中心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350190]FJJF[GK]20170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钱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854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创业园7号楼5层
联系方式:郑映辉131076265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金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钱0591-8758542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六一北路92号实发大厦18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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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包:1 明细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节能证明材料(若有);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前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人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及劳动关系证明。注、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9.9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10月26日 12:00 至 2017年11月1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125.77.118.233:9090/notice/noticeinfo/1193/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平潭综合实验区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1月1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服务中心平潭县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7号楼4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品目号1-5电子天平(万分之一天平)、品目号1-6电子天平(十万分之一天平)、品目号1-11旋转蒸发仪、品目号1-14微波消解仪、品目号1-17氮吹仪、品目号1-25自动滴定仪、品目号1-26水分活度测定仪、品目号1-29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品目号1-30超高效液相色谱仪、品目号1-31气相色谱仪、品目号1-32超纯水系统、品目号1-33高速冷冻离心机已办理进口产品审批手续,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同时满足要求的国产产品亦可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 22期节能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第 20期环境标志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无)。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 或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