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玉溪市政府采购 2017-10-23

      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竭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

  2.1招标编号:YXDD2017-ZB1018

  2.2项目名称: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2.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4招标内容:采购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一台,含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

  2.5供货及安装工期:签订合同后90日历天。

  2.6本项目的采购预算价为:3000000.00元。

  2.7本项目已经专家论证,根据技术参数要求允许进口产品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3.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

  3.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2017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作出声明或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提供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内)或网上下载的彩色查询告知函)。

  3.1.5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的信用记录,由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截图打印}。

  3.2资格要求

  3.2.1在中国境内注册,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并持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若为非生产厂家的提供所投设备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需提供所属医疗器械类别相应的有效配套证件(如备案证明或注册证)复印件;

  3.2.3进口产品应提供中国总代理的授权证明,进口产品必须有进口相关材料。(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中标人须将产品相关进出口材料,在验收时交由招标人)。

  3.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2017年10月23日至 2017年10月30日(周六、周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2:00 时至5: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1200.00元,售后不退。需要电子版请自带U盘到招标代理公司拷贝。

  4.3投标单位应于2017年11月14日17:00前(必须到账)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00 元(大写:伍万元整),按招标文件中附有的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通过公司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并向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示进账单或电汇单,领取保证金收据(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或交款凭证复印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4.4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以下资料还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由招标代理公司留存):

  4.4.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4.4.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若为非生产厂家的提供所投设备经营范围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投标产品若属于医疗器械,需提供所属医疗器械类别相应的有效配套证件(如备案证明或注册证)复印件;进口产品应提供中国总代理的授权证明;

  4.4.3提供近一年(2016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

  4.4.4提供企业2017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

  4.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作出声明或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提供检察机关现场出具的书面告知函(有效期内)或网上下载的彩色查询告知函);

  4.4.6提供投标人无重大违法失信或不良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一份(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中“优良记录”、“不良记录”、“失信记录”展开显示完整信息内容后截图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查询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止);

  4.4.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5.开标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7年11月15日08:30时~09:00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7年11月15日09:00 时。

  5.3地点: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309(玉溪市秀山西路7号玉溪市政府办公区主楼三楼)。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6.发布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玉溪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yuxi.gov.cn/)、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ynggzyxx.gov.cn/)和玉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60.160.190.130:8001/)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玉溪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星云路4号

  联系人:张升发 0877-6135676

  招标代理机构:玉溪大地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玉溪市红塔区许家湾路49-7号

  邮政编码:653100 邮箱地址:yxdadizb@163.com

  电话传真:0877-2026917、2026817

  联 系 人:彭海静、柏洋

  日期: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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