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大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血细胞分析仪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大庆市政府采购 2017-08-29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设备采购进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20171238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设备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投标,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投标无效。具体报名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464

  咨询电话:0459-6375655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医疗设备采购,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第一标段预算:905,100.00元,第二标段预算:6,520,000.00,第三标段预算:1,650,900.00元,参与投标供应商投标报价超出预算的投标无效。

  其中第一标段:三分类血细胞分析仪控制单价29,000.00元,半自动生化分析仪控制单价19,000.00元,干式尿分析仪控制单价3,900.00元,酶标测试仪控制单价75,000.00;

  第二标段:台式彩色超声诊断仪控制单价290,000.00元,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控制单价250,000.00元,DR(数字化X光机)控制单价390,000.00;

  第三标段:电子胃镜控制单价155,000.00元,电子肠镜控制单价150,000.00元,视力筛查仪控制单价110,000.00元,听力筛查仪控制单价250,000.00元。

  如以上产品的供应商投标单价超出该产品控制单价的,则该产品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3、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01461日前批准经营的器械的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01461日之后签发的经营的企业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提供所投产品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5、提供包含所投标段所有产品的2016(2016)以来的销售合同(可提供多份合同,合同必须体现各个产品的价格)

  6、第一标段临床检验设备: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生产资格证明文件,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长期经销代理权或长期授权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在开标现场,该标段要求的授权或经销代理的产品均必须满足3个以上(3)厂家,否则,该标段废标。

  (2)、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在开标现场,该标段要求售后服务承诺的产品均必须满足3个以上(3)厂家,否则,该标段废标。

  (3)提供所投半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测试仪、干式尿分析仪和三分类血细胞分析仪产品生产厂家的ISO9001 ISO13485认证证书。

  (4)提供所投酶标测试仪、干式尿分析仪和三分类血细胞分析仪产品生产厂家的CE认证证书。

  (5)提供所投三分类血细胞分析仪产品生产厂家CMC认证证书。

  (6)提供所投干式尿分析仪产品通过SFDA注册的配套尿试纸、质控液的证明材料。

  (7)提供所投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干式尿分析仪产品在本省设有厂家直属的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及专职服务工程师姓名、工号、联系电话。

  (8)提供所投干式尿分析仪和全自动尿分析仪产品的终身维修,2个工作日

  内上门服务的承诺书。

  (9)提供所投半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测试仪、干式尿分析仪和三分类血细胞分析仪产品加盖厂家公章的公开发行的彩页原件到开标现场。

  (10)提供所投半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测试仪、干式尿分析仪和三分类血细胞分析仪产品加盖厂家公章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及加盖厂家公章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到开标现场。

  (11)提供所投半自动生化分析仪、酶标测试仪、干式尿分析仪和三分类血细胞分析仪产品的出厂检测报告前三页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到开标现场。

  7、第二标段医用X线及超声设备: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生产资格证明文件,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长期经销代理权或长期授权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在开标现场,该标段要求的授权或经销代理的产品均必须满足3个以上(3)厂家,否则,该标段废标。

  (2)、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在开标现场,该标段要求售后服务承诺的产品均必须满足3个以上(3)厂家,否则,该标段废标。

  (3)提供所投彩色超声诊断仪和DR(数字化X光机)产品在本省设有厂家直属的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

  (4)提供所投彩色超声诊断仪和DR(数字化X光机)产品的对用户提出问题或故障应12小时予以响应及处理,如有必要24小时内赶赴现场的服务承诺书。

  (5)提供所投DR(数字化X光机)X光球管进口品牌证明文件(商检单或报关单)

  (6)提供所投DR(数字化X光机)的平板探测器、高压发生器及图像采集系统自主研发证明文件,证明其为同一厂家生产,将自主研发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带到开标现场。

  (7)提供所投DR(数字化X光机)的平板探测器、高压发生器及图像采集系统的检测报告。

  (8)提供所投X管球机头图片和整机一键开关机控制盒图片。

  (9)提供所投台式彩色超声诊断仪、便携式超声诊断仪和DR(数字化X光机)产品加盖厂家公章的公开发行的彩台式彩色超声诊断仪、便携式超声诊断仪和DR(数字化X光机)彩页原件到开标现场。

  (10)提供所投台式彩色超声诊断仪、便携式超声诊断仪和DR(数字化X光机)产品加盖厂家公章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加盖厂家公章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到开标现场。

  (11)提供所投台式彩色超声诊断仪、便携式超声诊断仪和DR(数字化X光机)产品出厂检测报告前三页文件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到开标现场。

  8、第三标段其他医疗设备:

  (1)、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须提供生产资格证明文件。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所投视力筛查仪、听力筛查仪、除颤器、听觉脑干诱发电位、生物刺激反馈仪产品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的长期经销代理权或长期授权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中国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经销代理证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的,需提供中国总代理商或本区域代理商与生产厂家的关系证明材料。

  在开标现场,本标段要求授权或经销代理证书的产品必须满足3个以上(3)厂家,否则,本标段废标。

  (2)、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所投投视力筛查仪、听力筛查仪、除颤器、听觉脑干诱发电位、生物刺激反馈仪产品的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中国总代理商或区域代理商出具售后服务承诺的,需提供国内总代理商或本区域代理商与生产厂家的关系证明材料。

  在开标现场,本标段要求售后服务承诺的产品必须满足3个以上(3)厂家,否则,本标段废标。

  (3)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生产资格证明文件,经销商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所投洗胃机、电子胃镜、电子肠镜、妇科康复治疗、胎儿母亲监护仪、骨密度测量仪、骨质疏松治疗仪、皮肤镜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长期经销代理权或长期授权或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在开标现场,该标段要求的授权或经销代理的产品均必须满足3个以上(3)厂家,否则,该标段废标。

  (4)、生产厂家直接参与投标的需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经销商参与竞争的需提供所投洗胃机、电子胃镜、电子肠镜、妇科康复治疗、胎儿母亲监护仪、骨密度测量仪、骨质疏松治疗仪、皮肤镜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在开标现场,该标段要求售后服务承诺的产品均必须满足3个以上(3)厂家,否则,该标段废标。

  9、第123标段所有设备质保期均为3,提供质保期承诺书。

  10、提供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六、本项目对第一标段:三分类血细胞分析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干式尿分析仪,酶标测试仪;第二标段:台式彩色超声诊断仪,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DR(数字化X光机);第三标段:电子胃镜,电子肠镜,视力筛查仪,听力筛查仪产品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1)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第一标段:三分类血细胞分析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干式尿分析仪,酶标测试仪;第二标段:台式彩色超声诊断仪,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DR(数字化X光机);第三标段:电子胃镜,电子肠镜,视力筛查仪,听力筛查仪产品为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制造的货物,则对第一标段:三分类血细胞分析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干式尿分析仪,酶标测试仪;第二标段:台式彩色超声诊断仪,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DR(数字化X光机);第三标段:电子胃镜,电子肠镜,视力筛查仪,听力筛查仪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未提供单项产品声明函的,则该项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2)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第一标段:三分类血细胞分析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干式尿分析仪,酶标测试仪;第二标段:台式彩色超声诊断仪,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DR(数字化X光机);第三标段:电子胃镜,电子肠镜,视力筛查仪器,听力筛查仪产品为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则对第一标段:三分类血细胞分析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干式尿分析仪,酶标测试仪;第二标段:台式彩色超声诊断仪,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DR(数字化X光机);第三标段:电子胃镜,电子肠镜,视力筛查仪,听力筛查仪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一),同时提供第一标段:三分类血细胞分析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干式尿分析仪,酶标测试仪;第二标段:台式彩色超声诊断仪,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DR(数字化X光机);第三标段:电子胃镜,电子肠镜,视力筛查仪,听力筛查仪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二),提供单项产品声明函不齐不全的,则该项产品不享受价格扣除。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第一标段:三分类血细胞分析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干式尿分析仪,酶标测试仪;第二标段:台式彩色超声诊断仪,便携式彩色超声诊断仪,DR(数字化X光机);第三标段:电子胃镜,电子肠镜,视力筛查仪器,听力筛查仪产品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如以上产品的供应商投标单价超出该产品控制单价的,则该产品不享受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

  七、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79500分截止。

  注: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20179500 分前自助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报名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入库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报名。

  3、咨询电话:0459- 4671752(吴艳凤)

  八、申请退出投标程序及注意事项:

  1、报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报名投标或下载招标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投标,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72小时前,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报名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报名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吴艳凤 联系电话: 0459-4671752

  2、通过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电子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投标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www.dqgpc.gov.cn/infodetail.do?id=1117)

  1、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方,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9,000.00元,第二标段:65,000.00元,第三标段:16,000.00元,投标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方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否则,投标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本单位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投标保函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投标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010-88822574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0451-87193058/87193059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0459-6621159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0459-6286075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账号:23050166930000000031

  行号:10526500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平台给予的订单编码,只需填写编码号,无需填写文字内容,否则投标无效。款项须转账到户后,方可报名。

  4、投标保证金不允许窜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投标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投标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投标(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中标供应商请在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还申请。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投标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4671759,传真:0459-6370158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开始后在投标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投标资料。

  中标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9189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十二、注意事项:

  1、报名后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dqgpc.gov.cn/)《招标公告》栏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注: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入库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报名。自助报名须办理数字证书,未办理数字证书的请查看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数字证书申请表,咨询电话0459-6046136。供应商必须先报名,之后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报名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报名。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报名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报名无效;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入库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0459-4671886/4671883。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www.dqgpc.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入大庆市政府采购网审核流程。

  5、本项目开标过程由第三方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www.dqgpc.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吴艳凤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459-4671752

  采购单位:大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政西街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詹翔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8603699323

  邮 编:16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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