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政府采购 2017-08-21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临沧市中心血站的委托,对临沧市中心血站超低温冰箱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完成本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二、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KCG201708075
2.2 招标内容:(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备注
1超低温冰箱4台
2药品冷藏箱2台
3冷冻、冷藏双用冰箱2台
4血液免疫学专用离心机1台
5空气孵育器套装2台
6高压蒸汽灭菌器2台
注意:1、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不论国产或进口设备的报价均为设备到采购方用户指定地点的一切费用,即人民币包干价。人民币包干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货款、对应进出口外贸代理费用、进口货物产生的相关费用(如:报关费、银行费用、商检费或品质检费、全程保险费、海关税费、仓储费、搬运费、运杂费等)、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无人民币报价或报价无法折算成人民币的属于无效报价。
2、其中超低温冰箱,血液免疫学专用离心机,空气孵育器已经过采购进口产品论证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了公示。
2.3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各投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报出合理的更短时间)。
2.4 交货地点:临沧市中心血站用户指定地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能独立完成招标文件中所规定内容的供应商;
3.2 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的,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安装调试、售后服务;
3.3设备代理商或经销商进行投标,六项产品必须具有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同一品牌同一规格的产品,以该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的经销商中最低报价的一方为有效报价;
3.6其他资格要求:
3.6.1投标人应该有所投产品经营或生产许可证;
3.6.2 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所投设备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真实的证明材料,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设备不作强行要求;
3.6.3 所投产品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6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通知(国药监械【2002】302号)”规定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采购预算:61.9万元。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资料:
4.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4 医疗设备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5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代理商投标),生产许可证(制造商投标)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4.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投标)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起至2017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7:00时(北京时间),在昆明市春城路底老机场货运路聚钛节能大楼305室(巫家坝昆明机场派出所前行100米)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地点为昆明市春城路底老机场货运路聚钛节能大楼101室(巫家坝昆明机场派出所前行100米)。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7.1 开标时间为2017年9月12日上午9:00时(北京时间)。
7.2 地点为昆明市春城路底老机场货运路聚钛节能大楼101室(巫家坝昆明机场派出所前行100米)。
八、发布公告媒介
8.1 本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采购人:临沧市中心血站
联 系 人:刘如萱
联系电话:0883-212079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凯乐普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范工
联系电话:15887867332
传 真:0871-67112396
地 址:昆明市春城路底老机场货运路聚钛节能大楼(巫家坝昆明机场派出所前行100米)
邮政编码:6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