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望奎县妇幼保健院脉动式高压灭菌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绥化市政府采购 2017-08-07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望奎县妇幼保健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望奎县妇幼保健院临床购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对望奎县妇幼保健院临床购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71872HW0455-005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5-81094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望奎县妇幼保健院

  地址:------

  联系方式:庄德仲 0455-678800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0455-8109466

  代理机构地址: 绥化市黄河路399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绥化分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望奎县妇幼保健院临床购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望奎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望奎县妇幼保健院临床购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望奎县妇幼保健院临床购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ZZ71872HW0455-0052

  三、资金性质:311.5万元,财政资金

  四、招标内容:脉动式高压灭菌器、工作站1套;DRX光机;数字一体化办公软件;便携式移动彩超;新生儿监护仪;洗板机;显微镜;乳腺微波治疗仪;催乳仪;体外短波治疗仪;母婴监护仪;麻醉剂2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地 点:望奎县妇幼保健院。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不符合本条要求的投标人需提前办理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

  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

  报名时要求提供下列证明资料:

  ①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前来办理报名手续,需携带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③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机构的书面技术支持协议;

  ④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⑤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应该在公告期内)。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17年8月7日。

  (2)招标文件领购结束时间:2017年8月11日。

  (3)招标文件领购地点:绥化市黄河路399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绥化分公司。

  (4)招标文件领购时间:每天9:00时至11:00时及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6)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六、投标人资格要求”提及其他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八、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具体时间2017年8月29日上午10:00。

  (2)投标文件送达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九、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十、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望奎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庄德仲 联系方式:0455-6788008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绥化市黄河路399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绥化分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455-8109466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合格。(不符合本条要求的投标人需提前办理注册登记并审核合格)3、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资质和服务能力:报名时要求提供下列证明资料:①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前来办理报名手续,需携带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及劳动合同证明材料);③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服务机构的书面技术支持协议;④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包括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⑤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查询内容包括: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应该在公告期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1.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07日 09:00 至 2017年08月1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绥化市黄河路399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绥化分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本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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