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政府采购 2017-08-04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揭西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 揭西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5222-201707-192024-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西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6,300,000
四、采购数量:3套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 |
1 | DSA | 1 | 套 | 12600000 |
2 | 移动式DR | 1 | 套 | 2200000 |
3 | 移动式彩超 | 1 | 套 | 1500000 |
2.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3.投标供应商须对本项目的服务进行整体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
4.本项目移动式DR允许接受进口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①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书面声明)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经营范围内)资格证书。
3、供应商必须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 针对本项目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2)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 “三证合一”证明);
3) 提供2015年财务报表或2016年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若投标供应商是2017年成立的新公司,请提供自成立以来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
4) 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提供办公相关设备清单,以及实施本项目人员的名单;
6) 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经营范围内)资格证书;
7) 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复印件;(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
8) 投标供应商需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并打印查询页面加盖公章。
注:以上材料参与投标时也须放入投标文件里。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7年08月04日 至 2017年08月14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4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十、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4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 年 08 月 04 日 至 2017 年 08 月 1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揭西县人民医院联系电话:0663-5592821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663-5592821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和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3号东建大厦10楼西侧1002室
联系人:郑锦彬联系电话:020-37023498
传真:020-37023518邮编:510054
(三)采购人:揭西县人民医院地址:广东揭阳市揭西县城党校路7号
联系人:张臻联系电话:0663-5592821
传真:0663-5589353邮编:51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