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政府 2017-07-25
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鹤壁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血栓泵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项目名称:
鹤壁市人民医院2017年鼻钻耳钻动力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编号:鹤财2017-123批复
编 号:〔2017〕123号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交货期: 国产设备交货期: 30工作日
进口设备交货期: 60工作日
采购预算:138.4万元(其中: 包1:25万元;包2:14.4万元;
包3:38万元;包4:16万元;包5:5万元; 包6:5万元;包7:20万元;包8:15万元)保证金:包1:2500元;包2:1400元;
包3:3800元;包4:1600元;包5:500元;包6:500元;包7:2000元;包8:1500元
采购人:鹤壁市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马先生0392-3369320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方大建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路女士15539255114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政府采购监督科
联系电话:0392-3314106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1.采购内容:采购清单内包含的内容及服务(具体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分包情况:分为8个包;
包1:耳鼻喉鼻钻-耳钻二合一微动力系统 (1套);
包2:血栓泵 (4台);
包3:空气压力波治疗系统 (10台);
包4:无创呼吸机 (4台);
包5:心脏除颤器监护仪 (1台) ;
包6:医用封口机 (1台);
包7:灭菌器温压测定仪 (1台);
包8:漏电测试仪 (1台);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包含投标项目);(提供原件)
3.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原件)
4.①如投标产品为Ⅰ类设备,投标人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红章附至标书内)
②如投标产品为Ⅱ类或Ⅲ类设备,供应商需提供投标产品的注册证。(复印件加盖红章附至标书内);
5.需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附到标书正本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项目采用无记名报名,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提供原件”的项目及涉及评分项的证明资料原件需单独包装(并列明原件清单),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文件中须包含相应资料的复印件。
公告时间: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7月31日
发布公告的媒体: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招标文件的购买:
1.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
3. 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的投标人,不具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资格。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7年8月16日9时00分
递交招标文件地点(同开标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厅
(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南智慧鹤壁西门3楼);
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明:
1. 保证金至少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到达指定账户账,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无需到鹤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任何关于保证金的手续(换收据等),只需将《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和“银行转账凭据或银行回执复印件” 作为交纳投标保证金凭证做入投标文件中即可。逾期递交保证金或非企业法人的基本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或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
2.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 0079 8122 8224 0012
开户行:鹤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行 号:4024 9700 2016
注 意:办理汇款时务必在附言或摘要中写明所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标包名称!
3. 已提交保证金的投标人,保证金退回方式详见标后发布的项目结果公告。
其他说明:
1.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评审结果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