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莘县妇幼保健院麻醉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聊城市政府采购 2017-07-21

     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莘县妇幼保健院的委托,对麻醉机等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莘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2017-DHZB-064

  三、采购项目情况:

包号

采购内容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万元)

包一

麻醉机、阴道镜、射频利普刀、红光治疗仪、离心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本次采购相关经营范围,能提供本次采购货物及其相关服务;

3、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4、投标人所提供设备为进口设备,供货时需提供商检证明、完税证明及报关单;

5、本项目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两家以上(含两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116

包二

生化分析仪、医疗纯水机

40

包三

全高清腹腔镜及配套手术设备、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89

包四

高振动小儿排痰设备

12

包五

低频电子脉冲/红外治疗仪

18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年7月24日08时00分至2017年7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电汇方式(开户名称: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华夏银行聊城兴华支行,账号:4673240001808100008610,请在备注栏中注明“莘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资料费”)

  【请将报名资料、电汇底联扫描发送至邮箱sddhzb@163.com,并在邮件注明2017-DHZB-064 莘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标书费及联系人和电话】

  3.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含“三证合一”)、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证、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11日14时00分至 2017年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8月1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楼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1.招标人:莘县妇幼保健院

  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方式:18866568618

  2.代理机构:山东大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聊城市东昌西路建设大厦附楼一楼

  联 系 人: 李孟师 联系电话:0635-8492208

  电子邮箱:sddhzb@163.com

  附:招标文件 http://pan.baidu.com/s/1o86wt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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