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政府采购 2017-07-18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通化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化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化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C-JLZB-2017-48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邢 洋
项目联系电话:1384315335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通化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
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滨江南路398号
联系方式:田老师,185435080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邢 洋,13843153354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南二环西段21号华融大厦B座14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采购内容:手持式X射线荧光光谱仪(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预算:人民币27万元;
3、供货期要求:按合同约定;
4、供货地点:通化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
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明确写明可承担本项目要求的经营范围;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2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及开户许可证;
2.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14年-2016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其文件能够证明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不亏损;
2.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4年-2016年)承担过类似业绩三项及以上(须出具合同及中标通知书);
2.5投标人须提供上近一年(2016年6月-2017年5月)依法缴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包括企所有人员身份证号及个人参保编号明细,并签字盖章确认材料真实性)提供证明材料原件以供查询;
2.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单位参加投标,投标人需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须只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人);
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7月18日 09:00 至 2017年07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滨江西路5777号)三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8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8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通化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三楼2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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