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气相色谱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黑龙江政府采购 2017-07-03

  1、黑龙江百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按照黑龙江省财政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2017]1234 ,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_生产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2、项目编号:BPZF-2017-G014

  3、采购人: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

  4、采购项目用途、名称: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_生产设备采购

  5、采购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包一:发芽糙米中试生产设备一套(包括控制系统)。包二:气相色谱仪(进口)等设备。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本采购项目为2个标包、本项目不允许兼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 供应商为国内独立的企、事业单位法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采购产品的经营;相关资质证件(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3) 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

  (4) 包二:色相气谱仪(进口)投标人须提供需要供应商提供生产制造商授权原件。

  7、资金来源及付款方式:

  (1) 本项目预算资金150万元,其中包一预算资金:100万元、包二预算资金:50万元,由财政支付。

  (2) 免费送货、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款至100%。投标人中标后3日内须向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财务部门交纳中标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待项目按期供货安装完毕后可转为质保金,若中标人不能按期供货并安装完毕,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当履行设备质保期内仪器维护维修责任,待项目正常运转1年后无息一次性退还。包一:产品质量保证为两年,如产品质量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人为损坏除外),供方承诺将1:1比例补换同型号或免费维修不良产品,人为损坏的除外。

  8、交货期: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一个月,进口设备免税申请表批复后三个月内。

  9、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0、招标文件获取及确认投标报名时间、方式:

  (1) 招标文件获取及确认投标报名时间:从2017年7月3日起至2017年7月5日每天9时-15时(北京时间、下同)。

  (2) 招标文件获取及确认报名方式:

  供应商须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盖公章及对应原件到代理公司确认报名: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携带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并审核通过截图及本公告“第6条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全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前来报名,且报名及投标时法人或持授权委托书的授权委托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必需到达现场。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前需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如提供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拒绝其报名。

  哈尔滨市群力第四大道1479号远大商务公寓C座2512室确认报名并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然后到财务室购买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包,文件售后不退。未确认报名和截止时间以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及以其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

  11、项目不召开答疑会。

  12、投标保证金的提交及注意事项:(本项目不适用)

  (1) 本项目须提交投标保证金:0元

  (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

  (3) 以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在付款用途栏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及包号;并于2017年7月25日(此日期为开标前一个工作日)上午10点前到达我公司指定账号,投标时须递交银行电子回单(原件或复印件)。

  (4) 付款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5) 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名:黑龙江百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哈尔滨银行远大支行

  账号:1222533968882363

  (6)注意事项: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如项目名称较长可写简称;各投标单位汇款后须向负责该项目的代理机构核实投标保证金是否到账、并经常查询本企业开户银行投标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递交的竞标单位,投标将被拒绝。

  13、投标保证金手续办理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地点:2017年7月26日下午13点00分至13点30分;哈尔滨群力第四大道1479号远大商务公寓C座2512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6日下午13点30分(如遇投标人或开标项目较多等原因造成无法按时办理完毕的,我们将于13点30分关闭开标大厅,继续办理已在规定时间进入大厅投标人的手续)。

  14、未按以上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文件的将被拒绝。

  15、开标时间:2017年7月26日下午13点30分(如遇投标人或开标项目较多时,我们将顺延开标)。

  16、资质及证明材料要求:

  (1) 投标书中装订以下资质及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A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B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C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果是)

  D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及以后方为有效)

  E投标保证金提交证明材料

  F其他招标文件里要求的证明材料

  (2)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无效。

  (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投标时须按本文件评分细则的要求提交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原件并单独编目,与投标书同时递交。否则,不得相应分。

  17、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60天

  18、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1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及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2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黑龙江省科学院大庆分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王女士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百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群力第四大道1479号远大商务公寓C座2512室

  邮政编码:150070

  联系电话:(0451)51069528

  联系人:李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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