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资溪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在线氨氮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抚州市政府采购 2017-06-07

  依据抚州市资溪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抚州市仁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其所需的下列项目进行第二次竞争性谈判采购。

  1、采购项目编号:FZRX-2017-25-2

  2、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数量采购预算货物简要说明
在线监控装置第二次采购项目1批28万详见采购需求
详细清单如下:
品目号产品名称数量备注
1在线COD分析仪1套含监测用进出水管、水泵、电气线路及埋地安装
2在线氨氮分析仪1套
3Ph在线分析仪1套
4超声波明渠流量计1套
5数据采集传输仪1台含江西省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系统
6在线监测专用站房尺寸 3000*4000*2500 单位mm按照江西省环保厅标准规范要求建设,及站房内配套设施如空调、防雷、接地、稳压

  3、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必须具有营业执照原件(营业执照中须包含本次招标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三证合一版本);

  (3)投标人代表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三个月已缴纳税收及社保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投标单位自行出具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

  (7)若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在线COD分析仪、在线氨氮分析仪、 Ph在线分析仪、超声波明渠流量计、数据采集传输仪)的授权书原件  。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投标人开标时须提供以上(2)-(7)中提出的有效证件及资料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伍千陆佰元整,否则做自动放弃投标处理。各投标人缴纳费用时应注明投标项目名称(资溪县垃圾填埋场在线监控项目)和缴费人的名称,缴费人名称应与参加投标单位名称一致,如未注明,产生的后果自负。

  5、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即日起至投标截止前在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xztbw.com/)下载竞争性谈判电子采购文件,本文件售价为200元人民币,现场收取(售后不退)。

  6、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为2017年6月 15日下午14:40时(北京时间)。

  7、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为资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资溪县三江路口国土资源局七楼)

  8、  已下载招标文件且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采购人名称:资溪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详细地址:资溪县高阜镇葛家

  联系人:付师建  电话:18779496545  县采购办投诉电话:0794-579267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抚州市仁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抚州市凤凰香域中央5栋14楼1301A室

  联系人:姚女士 电话:17770408092  电子函件:286865739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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