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汝州市畜牧局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等仪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汝州市政府采购 2017-05-08

  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汝州市畜牧局的委托,对汝州市畜牧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检测仪器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择优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谈判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谈判内容

  1采购单位:汝州市畜牧局

  2项目名称:汝州市畜牧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检测仪器采购项目

  3采购编号:汝财谈判采购-H-2017-131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采购内容: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脂肪测定仪、粗纤维测定仪、氮吹仪、水份测定仪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 响应人是经销商的须提供产品制造商为响应本次采购所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产品授权书(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脂肪测定仪、粗纤维测定仪、氮吹仪、水份测定仪);

  4 提供201411日以来完成的类似业绩一份;

  5响应人需提供2013-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合格的财务审计报告);

  6响应人提供企业201610月至201612月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材料;

  7响应人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凡有意参加的响应人,请于2017 5 8 日至2017 5 10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前往汝州市宾馆2号楼208室报名。

  响应人购买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产品授权书、业绩一份;财务审计报告、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材料。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注:以上证件需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另需单独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代理公司统一到汝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如发现响应人有行贿记录的,则取消该响应人的投标资格。

  供应商对投标报名资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负责。报名期间将对各响应单位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若发现响应单位存在不良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1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同报名时间、地点;

  2谈判文件文件售价每套300,售后不退。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2017 5 17 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及开标地点:汝州市宾馆2号楼2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汝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汝州市畜牧局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3803759011

  代理机构:河南兴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内环路10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7737089770

  邮 箱:rzxjzbdl@163.com

 


更多招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