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重金属分析仪等招标公告

赣州市政府采购 2021-04-12

  项目编号:JXXL2021-XF-G004

  项目名称:信丰县环境监察监测标准化建设及能力提升项目

  一、采购需求:

包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价(万元)

1

全自动CODcr分析仪

(核心产品)

1

31

便携式大流量低浓度烟尘自动测试仪

(核心产品)

1

15

恒温恒湿称重系统(包含十万分之一天平)

(核心产品)

1

22.8

气相分子吸收光谱仪

(核心产品)

1

52

便携式挥发性有机气体分析仪

(核心产品)

1

18

便携式余氯测定仪

1

1

流动注射分析仪

(核心产品)

1

53

大气采样器(TSPSO2NO

5

2.5

超声波清洗机

1

1.2

便携式土壤重金属分析仪

(核心产品)

1

32

便携式油烟直读测试仪

1

8

噪声检测仪

2

1.75

便携式水质分析实验室

1

10

手持式PM2.5/PM10在线直读监测仪

2

1.8

手持式甲醛测定仪

2

1.8

便携式恶臭气体监测系统

(核心产品)

1

30

β射线烟尘检测器

(核心产品)

1

16.8

紫外测油仪(核心产品)

1

5.7

2

暗管探测仪(核心产品)

1

25

水质快速测定仪

2

3.6

便携式水质重金属分析仪

(核心产品)

1

16.5

执法记录仪

25

0.2

测距仪

2

0.4

烟气黑度仪

1

0.7

3

应急防护装备

1

13.33

应急调查取证设备

1

6.77

  预算金额:433万元(人民币);限价(如有):395万元(人民币)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12日 至 2021年04月16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5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05月06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丰5G产业园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一室。建议从门口一楼“信丰农商银行”旁的“投标人入口”上二楼。)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赣州市信丰生态环境局

  地址:信丰县嘉定镇水东

  联系方式:周女士、0797-3361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西新联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嘉定镇迎宾大道桃江大酒店副楼(桃江俱乐部)12层

  联系方式:江晓楠、0797-3338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晓楠

  电 话:0797-3338178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捌万圆整(80000.00元),投标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或提交投标保证金(转入其他账户一律无效。因电子化系统中固定设置了信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账户信息,无法进行删除,各投标供应商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缴纳或提交投标保证金且到账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由此造成投标无效的后果由各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止之前足额一次性到账(不接受分批次转入或超出投标保证金额的情形),否则响应无效。

  6.2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总款项的30%;所有产品按要求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培训并交付使用后,经采购单位对所有项目签署验收报告单(合格)后,由中标人开具正式全额发票后30日内,支付总款项的70%,不计利息。

  6.3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其中:“中小微企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已设置评标标准加分项。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6.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分别对参与开评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高风险疫区隔离期未满的(另有规定从其规定);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可疑症状的;四是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3℃的;五是进入开标评标现场未带口罩的。

  (3)做好健康信息登记备案,并对高风险疫区入(返)赣的人员,一律进行核酸检测,并按风险等级实行健康观察14天(另有规定从其规定)。高风险疫区入(返)赣的人员,必须提前操作“入赣备案”(二维码详见附件2,微信扫描二维码进行操作。另有规定从其规定。)。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件表1,此表需在开标前单独提供递交给代理机构),供应商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评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保存备查。

  (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部门。

  (5)场内人员全程戴口罩(自备口罩),保持适当距离就坐,杜绝人员扎堆聚集。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家投标人只允许一位投标人代表进入开标会现场,以增加开评标活动空间,确保现场人员合理间隔距离,强化现场疫情防控。

  (温馨提示:因新冠肺炎防控期间需求,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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