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华南师范大学红外热成像仪招标公告

华南师范大学 2020-11-10

  华南师范大学采购红外热成像仪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0835-200F11107791

  项目名称:华南师范大学采购红外热成像仪项目

  一、采购需求:

  红外热成像仪1台,允许进口,预算45万元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1)国内产品:签订合同后60天内;2)进口产品:收到信用证后180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投标时提交承诺函);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提交承诺函);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1日 至 2020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0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南师范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

  联系方式:梁老师,020- 85211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联系方式:020-8725849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余小姐,黄先生

  电 话:020-87258495-107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③《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④《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⑤《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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