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庆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移液器等招标公告

庆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11-04

  庆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级公共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于2020-11-25 09:30开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YZC2020-0380

  项目名称:庆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级公共检测实验室建设项目

  一、采购需求:

  包1:全自动核酸提取仪8台;包2:全自动核酸提取仪4台;包3:实时荧光定量PCR仪96孔/384孔 4 台(已做进口论证并公示);包4:全自动移液工作站96孔/384孔体系构建4台(已做进口论证并公示);包5:移液器(八道可调量程排枪)6台(已做进口论证并公示)、移液器48台、医用冷冻冰箱2台、医用冷藏冰箱5台、超低温冰箱(零下80度)3台、金属浴 8台、生物安全柜(三人)A2 8台、超低温高速冷冻离心机4台(已做进口论证并公示)、迷你离心机(1.5ml离心管)8台、迷你离心机(八联排PCR管)8台、涡旋振荡器10台; 预算金额:976.7(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11-04至2020-11-10,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ysggzyjy.cn)

  方式:方式: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初次注册用户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qysggzyjy.cn),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用户注册”,跳转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共享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用户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版块点击“系统登录”获取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流程见网站首页“下载中心”获取《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投标人用户手册》。注册咨询电话:0931-4267890;技术支持电话:0934-8869129。

  售价:0.0(元)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11-25 09:30;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厅(电子开标厅) 3、开标方式:网上电子开标,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开评标系统”进行。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一包、三包: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二包、四包、五包: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供应商自行选取一种):(1)电汇或银行转账;(2)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3)投标保函保证保险;(4)投标担保;3.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提交方式及收退(1)将电汇或银行转账单、银行保函、投标保证金保险凭证、担保保函等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印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供应商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交易平台代收代退,要求如下:①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成功后,交易系统将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发送至投标登记时预留手机;也可登录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查询。②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转出且交纳账户名称与供应商投标时使用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③投标保证金转止时间:2020年11月25日9 时30分(以系统到账时间为准)。(3)供应商以银行保函或银行电子保函、投标保函保证保险、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由采购人在开标现场核验并按要求退还(除银行电子保函投标担保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邮寄至采购人)。供应商对其提供保函、电子保函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且凭证必须具备以下信息:可作为查询依据的凭证编号、供应商名称、标(包)名称、保证金额(大写、小写)、担保机构印章或电子印章、担保机构违约受理联系方式;投标保函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3.投标文件提交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投标方式,不接受投标供应商现场递交纸质、电子投标文件请各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天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入网上开评标系统,下载“投标文件固化工具”、“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和“固化后的采购文件”,按照“网上开评标系统使用帮助”提示,固化投标文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已固化投标文件的HASH编码)和开标操作,在开标期间没有上传HASH编码,则视为放弃投标。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庆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马莲河大道12号

  联系方式:0934-8516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诺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南大街71号

  联系方式:131958877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凯静

  电 话:13195887735

  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有承担本项目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真实性以网上检查结果为准;(3)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扫描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4)投标企业必须提供《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原件扫描件,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注:信用承诺书由供应商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5)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6个月(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及缴纳社保证明材料;注: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应当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供应商法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本单位至少前6个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查询截止时间与递交文件截止时间相同,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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