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2020-10-28
2020年武汉海关疫情防控专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于2020年11月18日 09点开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HG20GK-A0000-D126
项目名称:2020年武汉海关疫情防控专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项目
一、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万元) |
1 | 生物安全柜 | 2 | 13.8 |
2 | 低温恒温培养箱 | 2 | 8 |
3 | 霉菌培养箱 | 1 | 3 |
4 | 气相色谱仪 | 2 | 85.2 |
5 | 高压灭菌设备 | 3 | 5.4 |
6 | 全自动血液分析仪 | 1 | 25 |
7 | 体视显微镜 | 1 | 30 |
8 | 便携式核酸检测箱 | 1 | 35.6 |
9 | 核酸提取仪 | 1 | 31.5 |
10 | 生物安全柜 | 2 | 11 |
11 | 高压灭菌锅 | 1 | 2.55 |
12 | 生化培养箱 | 2 | 2.4 |
13 | 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1 | 40 |
14 | 小型全自动核酸提取仪 | 1 | 20 |
15 | 荧光定量PCR仪 | 3 | 159 |
16 | 生物安全柜 | 1 | 6.5 |
17 | 生物安全柜 | 1 | 3.5 |
预算金额:482.45万元(人民币)
品目15为核心产品。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本项目将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产品的报价给予6%的扣除,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打分。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评审时其投标报价不予扣除。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2、开标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从采购机构在本公告中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于采购机构。4、其他条件:(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本项目15品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认定详见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27日 至 2020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8:00至14: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hgcg.customs.gov.cn/hgcg/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关总署物资装备采购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A座906会议室(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地铁十号线健德门站D口出)
联系方式:吕先生 解先生010-65194838 010-65195161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吕先生 解先生
电 话:010-65194838 010-651951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