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盐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招标公告

盐城市政府采购 2020-10-20

  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受盐城市公安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要求盐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实验室设备理化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YCGACG2020-Z11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刑警支队实验室设备理化设备采购项目

  一、采购需求:

  包一:傅立叶变换红外显微镜系统等理化设备180万元;

  包二:气质联用仪等理化设备220万元;

  包三: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300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6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指:国内注册的法人企业(不含港澳台)、中国公民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近三个月来任意一个月即可);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6日至2020年 11月 6日(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2时,15时至18时);

  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268号金鹰天地广场2幢301室。

  方式:供应商凭《报名联系表》原件(须加盖公章。见公告附件)、营业执照证明(照片、复印件均可)向携手阳光公司领购招标文件。

  售价:350元(每个分包。含邮寄服务费);交纳方式:支付宝(18662096009)等

  注:本项目的参与权以及相关的知情权仅限于已依法向携手阳光公司购买招标文件的当事人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1月09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为无效文件);

  地点:盐城市解放南路268号金鹰天地广场2幢301室(携手阳光公司工作人员提前约30分钟到达)。

  携手阳光公司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活动,请派投标人代表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时参加。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华警官;电话:18752230011;

  2.采购人:盐城市公安局地址:盐城市平安路9号(邮编224000)

  联系方式:华警官电话:18752230011

  3.采购代理机构:盐城市携手阳光集中采购代理有限公司(本次采购活动可简称:携手阳光公司);

  联系方式:王娟电话:18662076009;

  地址:盐城市解放南路268号金鹰新天地广场2幢 301室(邮编2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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