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 2020-10-1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优质粮食工程”功能提升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于2020年11月02日 11:00开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0634-2040XZ3Z0178
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优质粮食工程”功能提升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一、采购需求:
标项二: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光谱及前处理包
数量:1
预算金额:450万元
备注:其中高效液相-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原子吸收光谱仪允许进口
标项四:
标项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通用设备包
数量:1
预算金额:432万元
备注:其中三重四级杆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离子色谱允许进口
预算金额:882万元
合同履约期限:进口设备合同签订后45天,国产设备合同签订后25天。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经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20年至今的缴纳税收证明以及被授权人的社保缴纳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6)提供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7)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所采购产品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要求。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供应商为小、微型企业,产品有环境标志认证证书或节能标志认证证书的依据规定给予评审优惠。(详见采购文件) 。
(2)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进口产品需提供货物的原厂或中国总代理授权书原件(须提供原件,不得为复印件或扫描件)
4.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下午16: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
方式: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供应商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免费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标书款、标书下载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标书下载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 100 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客服电话:010-86397110。
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1、营业执照原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不用提供)3、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供应商须提供以上资料至新疆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三部查验,资料不全者,无法获取文件。
售价(元):200
四、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2日 11:00;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179号新疆招标有限公司十三楼评标二室。
五、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地 址:于田街227号
联系方式:0991-58260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友好南路179号自治区工信厅13楼招标三部
联系方式:0991-45930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范俊杰
电 话:0991-4593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