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梅州市人民医院流式细胞分析仪等招标公告

梅州市政府采购 2020-09-08

  项目编号:0724-2001D12N3584

  项目名称:临床检验设备

  一、采购需求: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预算(万元)

1

流式细胞分析仪

1

570

流式细胞分选仪

1

2

低温冷冻高速台式离心机

1

22

低温冷冻微量高速台式离心机

2

  预算金额:592万元,允许进口。

  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0 年 9 月 8 日至 2020 年 9 月 14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楼综合服务区

  方式:(1)现场购买;(2)邮寄购买

  售价(元):150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 年 09 月 29 日 14 点 45 分(北京时间);

  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3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2楼)。

  四、其他补充事宜

  领购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证明文件(邮购方式应先传真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邮购(电汇时,请注明项目编号,邮购加收50元快递费)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帐号:120905690610808

  电话:020-37860613

  联系人:林小姐

  注:国内投标人如选取“邮购”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五、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梅州市人民医院

  地址:梅州市梅江区黄塘路34号

  联系方式:0753-2131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26号16-18楼

  联系方式:020-3786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永强,赵亮

  电话:020-37860560

  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七、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2018年至2020年度内任意一年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税收部门出具的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证明(如依法免税,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内开具的缴纳社会保险凭据(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则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2)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

  (4)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副本(如投标人为制造商)(适用于包2)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出具声明函)

  (7)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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