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宁波理工学院总有机碳分析仪等招标公告

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 2020-08-28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原子吸收光谱仪、总有机碳分析仪、纯水/超纯水一体化系统和二级纯水系统采购项目于 2020年9月17日 09:00开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NBITC-202050112G

  项目名称: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原子吸收光谱仪、总有机碳分析仪、纯水/超纯水一体化系统和二级纯水系统采购项目

  一、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原子吸收光谱仪、总有机碳分析仪、纯水/超纯水一体化系统和二级纯水系统1套

  预算金额:113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8月28日至2020年9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我公司网站“宁波国招”(www.nbbidding.com)

  方式:我公司招标文件以电子文本形式出售,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我公司网站(www.nbbidding.com)登录注册账号后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注册咨询电话:0574-87386429。未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9月17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二)(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因目前尚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投标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邮寄到达我公司签收时间为准。不接受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方式,不邀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评标中需要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将通过与投标人微信视频、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等形式作出。

  开标时间:2020年9月17日 09:00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大厅(二)(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楼招投标会议中心)。

  五、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应于投标前到“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进行投标人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中标或成交投标人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投标人注册申请”。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子包号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5、邮寄地址为: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八楼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前台;

  收件人:吴婧

  联系方式:13777146394

  请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或因邮寄延误等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到达指定地点的,造成投标人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开标现场开启视频语音通话方式邀请各投标人参与远程视频语音开标过程,届时如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视频语音开标的,视同该投标人默认开标过程,不得事后对开标过程提出任何异议。

  评标过程中有关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通过以下电子邮箱和传真进行收发。

  电子邮箱:bidfive@qq.com

  传真:0574-87195253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指定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传真号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联系电话、微信号,并请在开标时间至告知评标结果前保持以上联系方式沟通畅通,否则因此影响投标人参与开标或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浙大宁波理工学院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钱湖南路1号

  项目联系人(询问):丁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8229599

  质疑联系人:邵永红

  质疑联系方式:139578616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江北区环城北路西段207弄19号世茂茂悦商业中心1号楼七、八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婧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388504

  质疑联系人:张建国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19525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徐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388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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