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政府采购 2020-08-03
大连海关2020年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于2020年08月21日 09点开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JHCG2020-0744
项目名称:大连海关2020年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二)
一、采购需求:
包号 | 设备类型 | 数量 |
A包 | 食用油极性组分快速分析仪 | 1 |
索氏提取仪 | 1 | |
马弗炉 | 1 | |
B包 | 全自动尿液分析仪 | 1 |
C包 | 凝胶成像仪 | 1 |
十六烷值机 | 1 | |
快速蒸发系统 | 1 |
预算金额:347.0 万元(人民币)
各包预算:
A包:90.50万元;B包:30.00万元;C包:226.50万元。
注:
(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产品零部件除外),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但不能只对各包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投标人对多个包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
(3)各包兼投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B包: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2.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凭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凭证》;3.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旧证需要同时提供《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注:1.截至2020年08月21日,开标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0年07月31日至2020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方式:1.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为方便采购工作,供应商需将招标公告附件中的报名表下载并填写后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副本(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有效机构证明文件(非企业法人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附受托人身份证)等相应的复印件,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一并形成“一个PDF格式”的扫描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dljinhua@126.com),邮件标题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邮件内容(XX项目报名材料)”,邮件发送成功后需与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采购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采购文件。2.报名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间(年、月、日、时、分)、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手机)、电子邮箱,以上信息填写不全或字体不工整导致无法辨认,供应商后果自负。3.各供应商报名材料经电话与代理机构沟通确认报名成功后,供应商文件费(售价为:300元/套,文件费收款账号:“户名: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大连分行营业部;帐号:7211010182800054688”,注明**项目文件费)于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电汇到账后(逾期未交文件费用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代理机构将电子版招标文件回复至各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发送报名材料的邮箱,自行下载。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08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6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
(1)新型肺炎疫情期间,本项目接受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邮寄前须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备案并将“快递单号+投标单位名称”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便于后续包裹签收。
(2)供应商须保证邮寄包裹及包裹内投标文件密封完好,否则不予签收(须采用EMS或顺丰快递邮寄,其他快递不能保证本人签收,如文件丢失、破损后果由供应商承担,拒绝签收到付包裹)。
(3)邮寄包裹签收:邮寄包裹的签收时间视为投标文件送达时间,建议各投标单位提前邮寄,以确保包裹在规定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如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邮寄包裹显示签收后,投标单位务必与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联系,核实包裹签收情况,以免包裹丢失等事件发生。
2.供应商参与投标及开标会议的,须依据辽宁省、大连市最新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做好疫情防控且按要求隔离。
六、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海关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长江路60号
联系方式:陈美含、0411-8795410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联系方式:陈禹晗 孙 波0411-8815619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禹晗 孙 波
电 话:0411-88156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