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器招标

抚松工业园区委员会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等招标公告 

吉林省白山市政府采购 2020-07-06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对下列产品及服务进行国际公开竞争性招标,于2020-07-29 10:00进行评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内容:

  招标项目编号:0773-2041JLHW0099

  招标项目名称:抚松长白山资源与健康研究院公共服务平台设备购置项目

  招标产品列表(主要设备):

序号

产品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规格

1

超高效液相色谱/三重四级杆串联质谱仪

1

*在线脱气机:在线真空脱气通道数≥6

2

气相色谱/三重四极杆串联质谱联用仪

1

*EI源灯丝采用钇金属涂覆,可有效延长使用寿命。

  预算:人民币325万元。

  合同签订后90天内在研究院指定位置交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领购开始时间:2020-07-06 9:00至2020-07-13 15:00;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本项目无需到现场领购招标文件,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请将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发送至"414136562@qq.com"邮箱:1.1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1.2营业执照副本; 1.3标书款汇款凭证(汇款人姓名须与被授权人姓名一致)}。  请在“邮件标题”中写明所要购买的项目编号及单位名称,同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1)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 2)投标单位全称3)被授权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4)联系地址。  3收款信息: 马守明,招商银行长春分行,6214 8343 1097 6239 。

  招标文件售价:¥1200/$18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07-29 10:00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开标地点: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抚松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吉林省抚松县抚松新城政府5号楼

  联系人:徐志强

  联系方式 :0439-6251211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系人:许佳、曹舒萍

  联系方式 :0431-81150785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2  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投标。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4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8  投标人应通过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应按规定于投标前在必联网(http://www.ebnew.com)或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hinabidding.com)完成注册及信息核验。是否注册成功可与中金公司联系查询,未注册成功的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9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有法人资格和经营许可。 10 投标人应为采购设备的制造商和/或其就该项目招标授权的代 理商。 11  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应具备投标产品生产资格)。 12  如为代 理商投标,需提供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应具备投标产品生产资格)和代 理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应具备投标产品经营资格)。 13  提供《单位负责人证明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附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14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应具备投标产品经营资格)}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内的财务状况报告)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以提供同类业绩合同、产品生产制造设备及生产能力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5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详见财库【2016】125号) 16  国家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如果有)。 1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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